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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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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5-09 13:54:16  来源:陕西省食品安全网  浏览次数:154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全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O12〕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12〕16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2012〕24号)、《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有关政策和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陕食安委办发〔2012〕37号
发布日期 2012-11-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xfs.gov.cn/zhenwu/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75

  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全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O12〕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12〕16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2012〕24号)、《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陕政发〔2012〕19号)、《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陕食安办发〔2012〕21号)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惩防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食品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创新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和诚信宣传教育,加大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失信惩戒力度,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从2013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的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全省食品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工作组织体系较为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服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得到广泛应用,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并取得良好成效,食品安全防控水平和企业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失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一)行动目标

  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构建全省食品安全信用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和分工,为全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由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于2013年上半年成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工信、商务、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信用办等各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参与具体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信用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各市、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本市、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共同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4、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一)行动目标

  依据国家及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食品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以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信用监督管理、企业自身诚信建设等为重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完善信用奖惩措施,为全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制定《陕西省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方案》,于2O13年上半年印发实施,作为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制定《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于2013年下半年印发实施,健全信用信息申报、不良信息披露、》,信用评价、信用承诺、食品安全“黑名单”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

  3.制定《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引》,于2013年年底前印发实施,指导和推进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内部诚信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诚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行动目标

  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开发建设“陕西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食品行业内部信用评价模型”,力争2014年年底前建成运行,为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应用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各级工信、商务、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建立行业信用数据库或电子信用档案等方式,归集整合本系统各级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形成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统一向“陕西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和更新, 2015上半年实现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

  3.全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2 0 1 5年下半年开始向“陕西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自主申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不断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4.在“信用陕西”网站和“陕西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开设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窗口,2015年下半年开始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

  5.同步推进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全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广泛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

  (一)行动目标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信用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失信投诉等信用监督服务,加大失信曝光和惩戒力度,有效遏制各类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失信行为。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及时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推行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积极组织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服务试点活动,并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企业要大力宣传,在生产(经营)许可、产品推介、技改资金补助、融资推荐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检查,为信用优良企业创造更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对信用等级低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作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监管重点。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及时查处各类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记入“黑名单”,并通过相关网站及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惩处,直至取消市场经营资格,提高食品安全违法失信成本。

  3.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利用“陕西食品安全网”和“信用陕西”网站失信投诉服务平台和各有关部门的投诉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4.充分发挥全省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试点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制度,自2013年开始,组织、弓I导、鼓励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有效方式,以食品安全诚信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行动目标

  大力推广全省乳制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促进全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内部诚信管理体系或诚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向全省推广乳制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到2014年底前,在全省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内部诚信管理体系。

  2.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推进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自查改进机制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健全供应商及生产经营各关键环节的信用记录,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岗位的信用管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鼓励有关高等院校、信用研究机构和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结合实际指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序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积极倡导守信自律,在全省食品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工具,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用建设成果和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和弘扬诚实守信的食品安全正面典型,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舆论氛围。

  2.积极面向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信用知识和诚信理念的全员教育,以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为主题,每年组织举办3—5次专题讲座和培训班。

  3.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诚信创建主题宣传活动,表彰一批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失信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集中曝光。

  4.每年开展一次信用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方面形成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使信用教育和信用实践有机结合。

  5、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建设调查活动,委托有关行业社团、研究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不定期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一线进行走访座谈,从基层调查了解各单位推动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地区: 陕西 
 标签: 信用体系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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