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商运发〔2011〕38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3〕22号)要求,现将《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总结当地扩大消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将材料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消费促进与秩序处。
联系人:杨黎
电话:0951-50667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3年2月20日
自治区商务厅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现代流通发展,不断完善流通体系,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引导和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扩大消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大”战略和“两区”建设的中心工作,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为手段,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重点,以政策法规、标准、规划为保障,逐步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商运发〔2011〕381号),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基点,着力推动消费变革,融通城乡市场,优化流通结构,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平衡市场供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促进热点消费的流通体系。鼓励发展信用消费,带动家电、家居、建材、汽车等耐用品以及教育、旅游等消费。打造品牌营销、推介、保护、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中国品牌消费。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上销售渠道,建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网络购物规范发展。
(二)完善促进绿色循环消费的流通体系。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升级,构建二手车流通网络。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推进流通领域节能环保工作。
(三)完善促进便利消费的流通体系。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鼓励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优化城市商业业态配置,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城市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打造农产品流通链条,健全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络。发展商贸物流,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型服务业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促进安全消费的流通体系。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推行以肉、菜为重点的鲜活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做好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直销等行业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消费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扩大消费作为商务工作的长期任务,充分发挥流通引导消费、创造消费、保障消费的功能。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和自治区一系列扩大消费政策的精神内涵,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现有政策。完善扩大消费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新政策。
(三)搭建促销平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科学合理地制定活动方案、促销方式要详实、具体、有操作性,既要扩大影响,又要办出实效。扎实做好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障工作,以及地方、行业协会自主举办的大型消费促进活动顺利开展,带动促销活动上水平、上档次、上台阶。
(四)加大监管力度。要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措施,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通过“商务预报”网站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