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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苗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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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15 13:36: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浏览次数:1026
核心提示: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区水稻、玉米和甘蔗等大宗作物生产动态和基本情况,科学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制定广西苗情监测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3-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ny.gov.cn/web/2013-03/372921.htm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农委):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区水稻、玉米和甘蔗等大宗作物生产动态和基本情况,科学指导我区农业生产,现将《广西苗情监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013年3月11日


  广西苗情监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水稻、玉米和甘蔗等大宗作物生产动态和基本情况,特别是产量预测数据,提升农情调度工作支撑水平,为各级领导分析农业生产形势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点设置

  继续选取宾阳等25个县(市、区)作为水稻、玉米以及甘蔗的苗情监测点(见附件1)。各承担单位应指定专人抓好苗情监测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水稻

  1.制订苗情监测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本县(市、区)水稻计划面积、品种布局、播插期,苗情布点所在乡镇名称、土壤类型以及负责人等。

  2.定点定期观察记载。继续选取2012年同一地点同一品种进行观察。每个品种大田1亩以上。观察记载如下项目:(1)育秧观察;(2)秧苗素质;(3)主茎叶龄及分蘖消长;(4)生育期和积温;(5)幼穗发育进度;(6)病虫害;(7)经济性状,如穗粒数、千粒重。上报表格见附件2—8。

  3.灾害性天气调查。包括低温寒害、高温热害、旱、涝、暴雨、台风等灾害,调查灾害发生时期、程度,水稻受害面积、程度、所处生育期及经济损失等。

  4.气象要素整理。按当地气象站(台)资料,分日、旬、月及水稻全生育期整理出平均、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降雨量,积温(包括活动积温和有效积温)等,并与常年比较。

  5.苗情数据分析和照片存档。将调查数据和预测预报结果,结合气象、农情、病虫害,与常年同期比较分析,提出措施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并附上对应时期的照片。遇严重天气变化或灾情,要实时上报。

  (二)玉米

  1.制订苗情监测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本县(市、区)玉米计划面积、品种布局、播种期,苗情布点所在乡镇名称、土壤类型以及负责人等。

  2.定点定期观察记载。继续选取2012年同一地点同一品种进行观察。每个品种大田1亩以上。观察记载如下项目:(1)株高、茎粗;(2)叶片数、叶片颜色;(3)生育期;(4)病虫害;(5)经济性状,如穗长、穗粒数、穗重。上报表格见附件9—12。

  3.灾害性天气调查。包括低温寒害、高温热害、旱、涝、暴雨、台风等灾害,调查灾害发生时期、程度,玉米受害面积、程度、所处生育期及经济损失等。

  4.气象要素整理。按当地气象站(台)资料,分日、旬、月及玉米全生育期整理出平均、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降雨量,积温(包括活动积温和有效积温)等,并与常年比较。

  5.苗情数据分析和照片存档。将调查数据和预测预报结果,结合气象、农情、病虫害,与常年同期比较分析,提出措施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并附上对应时期的照片。遇严重天气变化或灾情,要实时上报。

  (三)甘蔗

  1.制订苗情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本县(市、区)甘蔗计划面积、品种布局,苗情布点所在乡镇名称、土壤类型以及负责人等。

  2.定点定期观察记载。继续选取2012年同一地点同一品种进行观察。每个品种大田1亩以上。观察记载如下项目:(1)植期、株高、茎粗;(2)叶片数、叶片颜色;(3)分蘖数;(4)生长速;(5)病虫害;(6)经济性状,如株高、茎径、单茎重、有效茎数、锤度。上报表格见附件13—14。

  3.灾害性天气调查。包括低温寒害、高温热害、旱、涝、暴雨、台风等灾害,调查灾害发生时期、程度,甘蔗受害面积、程度、所处生育期及经济损失等。

  4.气象要素整理。按当地气象站(台)资料,分日、旬、月及甘蔗全生育期整理出平均、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降雨量,积温(包括活动积温和有效积温)等,并与常年比较。

  5.苗情数据分析和照片存档。将调查数据和预测预报结果,结合气象、农情、病虫害,与常年同期比较分析,提出措施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并附上对应时期的照片。遇严重天气变化或灾情,要实时上报。

  三、监测点经费来源

  各市从每年“农情与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经费中安排,每个点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苗情监测、数据报送、图片拍照上报、资料存档、劳务补贴等,并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苗情监测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选择观察田块,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

  (二)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请各市、有关县(市、区)结合监测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苗情监测方案并于3月15日前将苗情监测工作方案电子文档发送至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联系人:罗丽、廖诗童,联系电话:0771—2182853,电子邮箱:gxnq@gxny.gov.cn

  (三)及时落实经费。监测点确定后,各市要及时落实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按时报送信息。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记录表格,按时上报数据(见附件16);及时整理分析苗情观察资料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从3月20日起,每10天上报1次。

  (五)认真做好分析总结。请各县(市、区)于12月15号前将分析总结报至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

  附件:1、   广西苗情监测点名单.doc
  2、   水稻秧苗素质调查表.doc
  3、   水稻叶龄、株高进程及分蘖动态调查表.doc
  4、   水稻主茎每叶历期天数调查表.doc
  5、   水稻幼穗发育进度调查表.doc
  6、   水稻生育期调查表.doc
  7、   水稻冠层叶和主茎伸长节间数调查表.doc
  8、   水稻经济性质调查表.doc
  9、   早(中、晚)玉米叶龄进展动态调查表.doc
  10、  玉米生长特征特性情况记录表.doc
  11、  玉米植株性状记录表.doc
  12、  玉米果穗性状及产量调查表.doc
  13、  糖料蔗长势调查表.doc
  14、  糖料蔗产量预计表.doc
  15、  玉米田间调查记录标准.doc
  16、  表格上报日期.doc
 

 地区: 广西 
 标签: 农业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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