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渔业主管局:
实施养鱼稳粮增收工程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发展现代渔业、促进稳粮增收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在总结前三年工作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全省“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全省“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提高种粮综合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实现“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的新型稻田养鱼为目标,深化实施“养鱼稳粮增收工程”,重点推进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和传统养殖区创新提升。按照“示范县整县推进、扩面与提升并重”的总体思路,加强政策支持和分类指导,开展全省“养鱼稳粮增收工程”示范县创建,强化规模化、标准化新型稻田养鱼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推广适合不同地区、可操作的成熟种养模式和配套技术,支持培育产业化运作、品牌化销售、综合效益显著的新型种粮大户、合作社和规模企业,加大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省稻田养鱼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省创建省“养鱼稳粮增收工程”示范县25个以上,建设标准化新型稻田养鱼示范基地60个以上,示范县推广面积20万亩,通过示范县创建和推动,全省稻田养鱼面积达到40万亩;制订新型稻田养鱼的“百斤鱼、千斤稻、万元钱”和“稻鳖共生”省级地方技术标准;在全省培育打造5个左右优质稻米品牌。
(二)分市指导性计划任务
2013年各市及示范县指导性计划任务表
市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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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基地建设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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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类型和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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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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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2个,规模化示范基地6个,示范县面积4000亩,全市推广面积8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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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优势品种的稻鳖、稻虾共生或轮作集中连片基地,探索稻蛙共生。做强、培育大米品牌,提升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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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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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3个,规模化示范基地9 个,示范县面积6000亩,全市推广面积12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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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稻鱼共生轮作、湿地综合利用为主,建设规模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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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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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4个,规模化基地10个,示范县面积8000亩,市示范面积16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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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鳖稻虾(鳅)轮作、共生、稻鱼共生,继续打造优质大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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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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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3个,规模化基地7个,示范县面积6000亩,全市推广面积1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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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稻鳖、稻鰍、稻鱼共生、稻虾轮作规模化基地,探索稻蛙轮作模式和鳖塘种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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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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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2个,规模化示范基地4个,示范县面积4000亩,全市推广面积6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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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稻鱼、虾菜(果)基地,试点推广鳖塘种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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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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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3个,规模化基地9个,示范县面积6000亩,全市推广面积1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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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规范技术模式,做好推广工作,探索创新稻鳖共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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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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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2个,规模化基地7个,示范县面积4000亩,全市推广面积8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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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提升、现有基地建设,全市布点推广。打造优质大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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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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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2个,规模化基地5个,示范县面积3500亩,全市推广面积1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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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推广现有稻鱼共生模式,试点示范稻鳖共生,打造优质稻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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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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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4个,规模化基地7个,示范县面积90000亩,全市推广面积22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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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3家稻田养鱼合作社,大力推广千斤粮百斤鱼万元钱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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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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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3个,规模化基地7个,示范县面积56000亩,全市推广面积937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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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打造优质大米品牌,试点示范稻鳖、稻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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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范县创建要求
根据“示范县整县推进、扩面与提升并重”的总体思路,按照“扩面积、扩影响、创模式、创品牌”的总体要求,在去年示范基地县和示范基地建设基础上,深化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原有示范县(2012年示范基地县)重在规范提升和扩面推广,新创建示范县重在试点示范。
一是要出台扶持政策。省里将筛选确定一批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支持,出台政策,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对原有示范县,原则上要求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对示范县创建予以配套支持;新创建县要主动与农业、科技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工程实施。
二是要加强扩面推广。各地要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主抓手,以点带面,加快面上推广。对原有示范县,加强示范推广,扩大产业规模,新增加至少1个以上规模化示范基地(山区可适当降低标准),总推广面积要求扩大到2000亩以上;新创建示范县需建成2—3个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示范基地,达到1500亩以上新型稻田养鱼规模。
三是要加强基地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一要按要求进行田间设施改造建设;二要是着力优质稻米价值,打造品牌;三要示范推广优质高效种养模式和技术,并总结提炼出成熟模式技术。各地对照要求,加强设施建设,总结改进模式技术,积极打造优质稻米品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各示范县重点培育打造1-2个优质稻米品牌,总结形成1-2种成熟技术模式(编图成册),对省级示范基地要统一设立标识标牌。
四是要重视宣传推动。各示范县要重视加强宣传推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及时总结好的典型和做法,积极策划,主动衔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求各示范县至少要有1次以上的当地媒体报道,至少2次以上信息报送省局相关网站并录用。
五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示范县要根据省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制定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要求各示范县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并抄报市局,作为年终工作考核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发展稻田养鱼是创新农作制度,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工作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与农业、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把部门协作贯穿于“制定方案、基地建设、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检查指导和总结考核”等全过程。通过宣传报道养鱼稳粮增收进展和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增进社会大众对“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产业促文明”理解和支持,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农民参与、媒体宣传、公众关注的良好氛围,合力推进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努力实现“渔农双赢”。
(二)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推进“养鱼稳粮增收工程”。
省里将继续对工程实施给予政策支持。对示范县创建,我局将在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正式公布,并对列入的示范县创建、示范基地建设和技术推广等给予资金扶持。要求各相关市和县(市、区)要对照创建要求,加强政策配套支持,积极争取、整合相关资金,深化示范县建设。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去年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经验、模式以及存在问题,根据指导性任务,与相关县(区、市)充分沟通,既要分解落实2013年示范县创建任务,又要做好面上推广工作。相关县(市、区) “早计划、早发动、早落实、早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
(三)继续抓好成熟模式推广和技术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几年努力,我省已经形成“百斤鱼千斤稻万元钱”、“稻鳖共生”和“稻虾轮作”等一批技术成熟、效益显著和辐射影响大的新型稻田养鱼模式和技术。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作“百斤鱼千斤稻万元钱”和“稻鳖共生”技术推广专题光盘,组织制订两种模式省级地方标准,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各相关市及县(市、区)要结合示范县创建,联合农技部门,以培养“养鱼+种粮”能手为目标,从产前、产中、产后几个环节入手,紧密贴近农渔事季节和需求,大力组织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优化种植技术和指导田间改造工程,改变稻鱼分离现象。帮助业主制定实施计划、选择稻种和主养品种,落实天敌防范措施和提供水产苗种供应信息等,为渔农民提供优质、全面服务。
(四)加大宣传推荐力度,积极培育打造优质稻米品牌。
优质大米的品牌打造和营销是提升稻田养鱼的重要手段,也是养鱼稳粮增收工程能否持续有效推进的关键之一。鼓励现有品牌通过输出技术、管理和品牌,跨区域建设优质稻米生产基地。扶持和引导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着力打造优质大米品品牌,把稻鱼共生“优质、生态、无农残”理念融合到品牌宣传、包装设计中,结合各类展会和推介会,重点宣传和推介,提高稻鱼共生优质大米的知名度和稻田养鱼综合效益。
(五)加强对“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工作督促指导。
2013年,省里继续将该项工作纳入省局对各市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内容包括示范县创建、基地建设、政策扶持、面上推广、工作进展等。省对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示范县予以取消。各市要加强对示范县的督促指导,并做好面上推广和考核管理工作。各示范县要对照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分级的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2013年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工作计划表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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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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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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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制定并印发2013年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意见,各市分解落实并确定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各市和相关县开展产前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水产苗种准备工作。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组织“两种模式”技术推广专题剧本编辑,相关县申报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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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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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田间工程改造。省站组织相关专家分地区开展不同模式的集中培训。各市和相关县组织产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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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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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对示范县、试点示范进行审核,确定示范县。省市县联动,对示范县和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进行督查和指导,必要时召开小型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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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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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补助资金,督查指导各地实施情况,各地做好测产,完成两种模式技术推广片的拍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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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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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做好示范县创建和试点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并上报省市,省里进行工作考核。迎接全国种养结合会议。完成推广片编辑配音,完成两种模式的技术标准制定。提出明年工作工作思路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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