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3〕7号)

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3〕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04 08:18:20  来源: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186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设,尽早发挥追溯体系在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苏农办牧〔2013〕7号
发布日期 2013-02-04 生效日期 2013-0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sagri.gov.cn/announce/files/554062.asp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设,尽早发挥追溯体系在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追溯体系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必然要求。自2007年农业部启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我省积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全省追溯设备已采购发放到位,完成了相关技术培训,建立并完善了省市两级数据库,其中省级数据库已成功与国家数据库对接,全省溯源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了正式运行的实质性阶段,下一步要重点做好追溯设备使用、信息采集上传和系统信息维护等工作。从今年开始,农业部将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延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地畜牧兽医工作的绩效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共同推动我省尽早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可追溯管理。

  二、狠抓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关键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规范追溯设备发放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追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追溯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设立追溯设备管理员,负责追溯设备的登记保管,分类建档。要做到谁接收、发放、领用,谁签字负责。移动智能识读器要做到设备编号、SIM卡编号和领用人一一对应,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的遗失和损坏。对没有发放使用的设备应统一集中保管,不得擅自出借或挪作他用。

  (二)完善追溯数据库建设。各市农委要按照《关于下达动物疫病溯源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计划及经费的通知》(苏农计〔2011〕158号)要求,尽快完成市级数据库硬件采购和系统软件安装工作,服务器操作系统可采用WINDOWSSERVER2008标准版,数据库软件可采用SQLSERVER2008标准版,确保市级数据库与省级数据库的有效对接。

  (三)完善动物产品追溯体系。要积极推进屠宰环节的可追溯管理工作,以猪肉质量可追溯管理为切入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定点屠宰场内安装屠宰转换器,配合移动智能识读器使用,将生猪耳标的二维码信息转换为标准商品条码,用于分割肉上,条码信息上传至省级数据库,弥补屠宰经营环节的追溯信息,实现生猪从出生到屠宰上市各环节一体化全程质量安全监控。

  (四)强化追溯信息采集传输工作。各地要于春节后全面启用移动智能识读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督促动物防疫员在为牲畜佩戴耳标时,通过移动智能识读器录入相关防疫信息,并上传至中央数据库,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要以今年春防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防疫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春防免疫信息全部录入,成功上传。

  (五)加强使用技术培训工作。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追溯体系建设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操作人员追溯体系业务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耳标佩戴、使用移动智能识读器等追溯设备,顺利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对移动智能识读器使用操作不熟悉的地区应主动与北京宝讯电子有限公司联系,加强使用技术培训。

  三、加强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追溯体系建设涉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地要成立专门的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辖区内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并完善本地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确保追溯体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互通。要建立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沟通协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突发或重大事项,应及时通报,对在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建议也应加强沟通宣传,形成各方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技术保障。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北京宝讯电子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存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追溯设备、软件升级、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等提供技术保障,联系名单详见附件。

  (四)加强监督考核。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兽医工作目标考核。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农委将组织开展年中工作检查,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慢或不落实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推进建设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请于3月20日前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电子版发至yanchun1209@126.com。联系人:燕纯,仇兴光;联系电话:025-86263358。

  附件:   追溯体系建设技术保障联系名单.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