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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通告》的函(闽粮〔2012〕函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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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22 04:31:02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浏览次数:809
核心提示: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制定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通告》的函,请根据通告,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标准。
发布单位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粮〔2012〕函161号
发布日期 2012-11-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jgrain.gov.cn/show.aspx?id=046232582764&ctlgid=718755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粮油质量检测站、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现将《国家粮食局通告》(国粮通〔2012〕2号)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告,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标准。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国家粮食局通告(2012年第2号)

  现发布7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LS/T 6104—2012《粮油检验  稻谷整精米率测定  图像分析法》

  LS/T 6105—2012《粮油检验  谷物及制品脂肪酸值的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6106—2012《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6107—2012《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3706—2012《粮油检验仪器  自动滴定分析仪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

  LS/T 3240—2012《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

  LS/T 3241—2012《豆浆用大豆》

  上述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地区: 福建 
 标签: 粮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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