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通告》的函(闽粮〔2012〕函161号)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通告》的函(闽粮〔2012〕函16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22 16:31:02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浏览次数:856
核心提示: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制定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通告》的函,请根据通告,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标准。
发布单位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粮〔2012〕函161号
发布日期 2012-11-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jgrain.gov.cn/show.aspx?id=046232582764&ctlgid=718755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粮油质量检测站、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现将《国家粮食局通告》(国粮通〔2012〕2号)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告,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标准。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国家粮食局通告(2012年第2号)

  现发布7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LS/T 6104—2012《粮油检验  稻谷整精米率测定  图像分析法》

  LS/T 6105—2012《粮油检验  谷物及制品脂肪酸值的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6106—2012《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6107—2012《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自动滴定分析仪法》

  LS/T 3706—2012《粮油检验仪器  自动滴定分析仪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

  LS/T 3240—2012《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

  LS/T 3241—2012《豆浆用大豆》

  上述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地区: 福建 
 标签: 粮食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