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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2011〕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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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19 10:1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456
核心提示:为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河北省人民政府现发布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2011〕135号
发布日期 2011-12-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info.hebei.gov.cn/content.jsp?code=000217883/2011-04132&name=%E6%94%BF%E7%AD%96%E6%B3%95%E8%A7%84/%E8%A7%84%E8%8C%83%E6%80%A7%E6%96%87%E4%BB%B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发挥气候条件适宜、饲料资源丰富和环绕京津的产业优势,把畜牧业作为农业重点产业,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全省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不高,生产管理方式粗放,质量效益不稳,产业链条不长,保障支撑能力较弱。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现代发展理念,着力改善饲养装备条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一体化经营水平,加快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
 
  二、明确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思路目标。围绕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一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到“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全省主要畜禽品种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肉类产量580万吨、禽蛋产量460万吨、奶类产量1000万吨,分别比2010年提高40%、35%和1?2倍,在全国位次前移一到两位;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占现金收入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置资源。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根据区域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奶牛、生猪、蛋鸡三大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肉禽、皮毛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龙头带动,拓展市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条,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着力改善产品品质,确保安全发展。
 
  三、大力发展优势畜产品生产
 
  (一)奶牛生产。围绕提质增效,巩固壮大传统生产核心区,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推广纯种荷斯坦奶牛胚胎移植和性控冻精,加快改良步伐,培育高产奶牛群体,提高生产性能。大力发展奶牛规模养殖,重点扶持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区),引导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实现统一饲养、统一防疫、统一挤奶、统一销售。规范奶站建设许可、合同收购、网络监控、驻站监管,保证生鲜乳质量。到“十二五”末,全省奶牛存栏280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达到6吨。
 
  (二)生猪生产。立足保质增量,在粮食主产区加快建设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杜长大三元杂交和斯格猪配套系,扩大优种覆盖面。强化技术服务,引导农户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在年出栏3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全面实施人工授精,扩大优质种猪改良范围。实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推广猪舍环控管理技术、营养优化技术,改善猪舍环境,提高生长速度。支持养殖场建立大型沼气池,推广猪沼肥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自有养殖基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到“十二五”末,新建300个万头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全省年出栏生猪3900万头。
 
  (三)禽蛋生产。着眼上档升级,按照“设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巩固提升京广沿线蛋鸡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海兰、罗曼、京白939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柴鸡养殖。引导养殖户转变观念,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存栏1至2万只的规模场。普及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湿帘降温、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大型养鸡场采用自动捡蛋、清洗打蜡、机械喷码设备。充分发挥养鸡合作组织作用,规范养殖行为,推行统一供雏、统一饲料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鸡蛋、功能蛋等特色蛋品,努力扩大高档禽蛋市场份额。鼓励大型养鸡场和养鸡专业村建立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到“十二五”末,新建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200个,全省蛋鸡存栏3?6亿只。
 
  (四)肉牛、肉羊、肉鸡生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在山区和坝上地区建设肉牛繁育基地,在粮食主产区建设育肥基地,在平原农区和丘陵地区加快发展肉羊生产。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夏洛莱三大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牛及乳肉兼用品种。以平原农区和丘陵地区为重点,发展肉羊生产。推广道赛特、杜波、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大肉羊改良力度。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建设环京津肉鸡生产基地,推广艾维因、罗斯等肉鸡品种。到“十二五”末,新建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200个,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500个,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200个,全省年出栏肉牛450万头、肉羊2500万只、肉鸡5亿只。
 
  (五)特种动物养殖。发挥传统优势,切实抓好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养殖基地,引导养殖户发展皮毛动物饲养。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户适度发展鹿、鸵鸟等特种动物,拓宽农民致富门路。
 
  四、抓好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环节
 
  (一)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省级原种猪场、祖代种禽场和种羊场建设,引进推广优良种畜禽,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提升荷斯坦种牛站建设水平,引进国际顶尖奶牛胚胎,培育优质种公牛。完善配种改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进改良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改良效果。加快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全面开展种公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后裔测定工作。建设省级种畜禽管理信息平台,为养殖场户选用优良品种提供技术服务。
 
  (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检测分离和病原学、血清学监测能力。加快建立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指挥平台和市、县执法监督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测等综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完善标识佩戴,规范防疫档案,尽快实现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确保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站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搞好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待遇,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省、市、县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完善省为主体、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整合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搞好人员培训,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实施力度。建立产销对接机制,规范养殖档案,增强出栏畜禽及产品的可追溯性。搞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
 
  (四)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到“十二五”末,培育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集团3至5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添加剂新产品。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支持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生产,对新上企业严格把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加快兽药GSP建设,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以奶牛养殖集中区为重点,扩大苜蓿和饲用玉米种植面积,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技术,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
 
  五、全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链条延伸、开发新上,谋划建设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发挥资源、市场、品牌优势,引进一批战略投资。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鼓励龙头企业进园入区,实现集聚发展。到“十二五”末,每个市至少建成一家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畜牧龙头企业,全省达到30家以上,其中100亿元以上的2至3家。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帮助省内知名企业在京津及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专店、专柜、连锁商场,增设销售网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二五”末,畜牧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规范提高,一手抓扩大规模,加大在项目资金、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强化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搞好通报表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和饲料兽药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及饲料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将40%的农业产业化资金、40%左右的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畜牧业发展。贫困县安排扶持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项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奶牛、生猪、肉牛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省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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