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振兴计划(黔府发〔2009〕14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振兴计划(黔府发〔2009〕1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25 10:23:27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4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贵州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制定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振兴计划。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5-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振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计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各有关企业要发挥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计划》确定的时限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ΟΟ九年五月八日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振兴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振兴计划。

  一、我省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省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工业,基本形成了以辣椒制品、调味品、茶叶、肉制品、粮油制品等为主要产品的特色食品产业,创建了“老干妈”、“都匀毛尖”、“牛来香”、“味莼园”等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2008年,全省特色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约200户,从业人员2万多人,完成工业增加值24.7亿元。

  但是,我省特色食品工业存在总量小、缺乏龙头带动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较低、知名品牌少,农业生产难以满足原料需求等问题,制约着特色食品工业的发展。要抓住国家和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努力振兴我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特色食品产业取得新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发展一批产品市场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推进名牌产品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发挥加工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优先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特色食品,做到规模适度,精致优良,保证特色,延长产业链。

  坚持发挥工业带动作用,建设一批规模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逐步建立农产品加工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坚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提高特色食品知名度和信誉度。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三)振兴目标。

  到2011年,力争形成辣椒及调味品、茶叶、肉制品及休闲食品、薯类、粮油制品、乳制品、果蔬加工等一批特色优势产品,形成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品牌,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全省特色食品工业实现工业产值150亿元、工业增加值45亿元。

  2009—2011年,计划投资39亿元,重点实施振兴项目60个,新增工业增加值2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产品档次。

  大力发展辣椒、茶叶、肉制品、薯类、食用植物油、粮食制品、乳制品、果蔬加工等产品,积极发展特色饮料、山野菜加工、酱腌菜、调味品等其他产品。

  1. 以突出风味、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快油制辣椒、发酵辣椒和辣椒风味食品扩能改造。加大科技投入,研发以辣椒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依托“老干妈”公司为代表的辣椒加工企业,建设辣椒产业聚集区。

  2. 优化调整茶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良种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提高茶叶精加工水平,提升茶叶质量、等级,打造有较大影响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黔茶”品牌。

  3. 全面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特色、季节性蔬菜基地建设,抓好鲜菜及其制品的保鲜、储藏和运输,大力发展蔬菜加工,使加工、保鲜、贮藏水平与基地建设相配套。

  4. 以提高马铃薯商品率、加工率为重点,积极发展马铃薯及其他薯类加工,形成布局较合理的薯类加工体系,加快推进种植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5. 加快发展畜牧业,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畜牧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肉制品和乳品加工业的发展。加强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和品牌经营,培育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肉制品和乳品加工业龙头骨干企业。

  6. 整合优化食用植物油加工、粮食加工企业,对基础好、有品牌、有资源开发潜力的粮油制品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带动粮油制品加工业发展。

  7. 扶持腐乳、水豆豉、盐酸菜、道菜、黄粑、矿泉水、野木瓜和核桃乳等产品做大规模、提升档次、拓展市场。重点实施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公司云关园区生产基地建设、贵州永红食品公司年新增5000吨特色食品生产线建设、凤岗县兴阳米业公司有机优质精米加工生产等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8.33亿元。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生产装备技术水平。

  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实施一批产业振兴重点技改项目,改造提升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实施贵阳市果品冷冻厂贵州农产品低温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独山县盐酸菜厂扩建生产线等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0.64亿元。

  (三)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力争新增2-5户省级食品企业技术中心。

  推进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建设科研平台,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基地,重点建设贵州省乳品工程与安全中心、贵州省肉类研发中心、贵州省茶叶工程中心等三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四)加强原料基地建设,保障原料质量和供应。

  按照食品工业对原料的需求和农产品布局的要求,引导、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推广科学种植、养殖,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产品,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生产示范基地。围绕“龙头企业办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兴办规模化、良种化、专用化农产品原料基地。重点实施贵阳三联乳业公司绿色养殖小区及日加工300吨乳品生产线技改、都匀毛尖机械创新连续化生产线及基地建设等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6.93亿元。

  (五)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大力培育名优品牌。

  鼓励食品企业争创全国性、区域性的名优品牌,通过并购重组联合进行品牌整合。依托“老干妈”品牌,力争再培育2-3个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辣椒品牌;推进茶叶品牌整合,进一步抓好“都匀毛尖”等一批名优品牌建设,力争再培育3-5个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茶叶品牌;继续支持“牛头牌”、“牛来香”、“牛老大”、“黔五福”等肉类品牌争创国家名牌。加强品牌和原产地保护,加大对“老干妈”、“北极熊”、“味莼园”等一批被消费者认可的名优品牌和知名商标的宣传与保护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科学、合理调配省技改资金、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特色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

  (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支持和引导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支持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出口创汇多、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并购和发展。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新产品开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市场和品牌优势,尽快发展壮大。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和地方质量标准体系,抓紧制定新标准、修订老标准,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安全检验检测,做好从原材料生产、采购到食品加工、储运、经营、消费及食品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四)加大市场和营销体系建设,提高市场份额。

  引导和支持遵义虾子镇辣椒市场等现有食品市场扩大规模、完善管理,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的食品市场。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营销网络。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经纪人到省外大中城市开办贵州特色食品专卖店、专卖柜和专销区,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我省特色食品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五、计划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实现《计划》;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适时调度,掌握实施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实施中的问题,定期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保障《计划》实施的方案,及时处理和解决《计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涉及本地区的项目顺利实施。

  省政府定期召开的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将听取各部门、各地区和企业《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实施《计划》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持续推动《计划》实施。

 地区: 贵州 
 标签: 规划 食品产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3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230)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8)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95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