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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鲁政发〔2010〕81号文件精神做好菏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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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2-13 13:55:04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41
核心提示:近期,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10〕81号),对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五大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振兴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结合菏泽实际,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我市蔬菜、畜牧、果业、苗木花卉、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五大产业振兴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菏泽市人民政府
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菏政发〔2011〕1号
发布日期 2011-01-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近期,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10〕81号),对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五大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振兴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结合菏泽实际,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我市蔬菜、畜牧、果业、苗木花卉、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五大产业振兴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蔬菜产业(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

  2009年,全市蔬菜播种总面积423.9万亩,总产1025.82万吨,总产值133.98亿元,其中设施蔬菜总面积111.33万亩,总产336.89万吨,总产值54.04亿元;全市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总产量达到3.6万吨。目前已经形成了蔬菜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主产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地批发市场、运销队伍与销地市场。在主产区中,有以定陶县、成武县、单县为主的60万亩冬暖大棚和拱棚蔬菜,以牡丹区、东明县为主的80万亩西甜瓜,以成武县、巨野县为主的80万亩大蒜,以牡丹区、定陶县、单县为主的10万亩山药,以曹县、定陶县、巨野县为主的200万平方米食用菌,以牡丹区、定陶县、巨野县为主的20万亩脱水蔬菜基地,以曹县为主的20万亩芦笋。但要实现蔬菜(食用菌)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动产业上水平,目前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标准化生产水平不够高,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依然存在;设施蔬菜土壤盐渍化、酸化以及土传病害严重等连作障碍问题日渐突出;棚室设计建造不规范,日光温室更新换代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国内外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提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压力加大;食用菌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单位面积产出率低,加工能力不强,精深加工发展滞后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端、高质、高效”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市场供应、确保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全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产业的加工增值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蔬菜(食用菌)产业成为农民稳定增收新的增长点。

  2.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坚持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实现产量、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规模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地方名优特产;坚持品牌化发展战略,努力拓展市场空间。

  3.发展目标。2011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450万亩,突出高效设施蔬菜生产,其中设施蔬菜达到150万亩,食用菌达到400万平方米;从2012年到2015年,蔬菜播种面积每年递增3%,设施蔬菜面积每年递增8%,食用菌面积每年递增15%,201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00万亩,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2011年蔬菜总产达到1130万吨,其中食用菌总产达到5万吨,2012—2015年,蔬菜总产年递增8%,2015年达到1500万吨,其中食用菌总产量年递增14%,2015年达到8.5万吨。蔬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增加40%以上;产品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率达到65%以上;全市500万亩蔬菜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蔬菜面积达到260万亩,有机蔬菜面积达到20万亩;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5%以上;食用菌产品加工比重达到45%。通过蔬菜(食用菌)产业的提升发展,促进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00元左右。

  (三)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以日光温室为重点,形成日光温室、拱圆大棚和中小拱棚相互衔接和配套的设施蔬菜生产体系、技术体系和市场体系。2011年建设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30万亩,2015年达到100万亩以上;推广新型设施和覆盖材料,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设施环境调控能力;引进、选育和开发设施专用蔬菜品种,2011—2015年间达到20个以上;研究和推广现代育苗技术、规范化生产技术和采后处理技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结合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挥乡镇农技推广体系的作用,使之负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优化设施蔬菜区域布局,引导各项资源逐步向技术、经济、基础条件好的优势区域集中,提高设施蔬菜产出率。牡丹区、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郓城县、菏泽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区域。

  2.挖掘提升地方名产蔬菜。重点发展牡丹区甜瓜、曹县芦笋和食用菌、定陶县陈集山药、成武县巨野县大蒜、成武芸豆、东明西瓜,开展品质改良和开发利用,推行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和品牌化营销,充分放大品牌效应。2011年新发展牡丹区、鄄城县、东明县沿黄马铃薯产业区2万亩,2015年发展到20万亩。

  3.做深做精加工出口蔬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50家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运作模式。2011年新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300个,总数达到1500个,2015年达到2000个以上。大力开展名优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加快品牌创建步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4.壮大食用菌产业。将曹县、定陶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列入双孢菇优势区。2011年培育食用菌加工企业10个,2015年达到30个,年产值达到3亿元。

  5.开展标准园区创建活动。新建设施农业园区12个,其中蔬菜10个、食用菌2个。在抓好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建设的同时,按照国家蔬菜标准园区建设的标准,创建10个高标准蔬菜示范园,每县区(含菏泽开发区)1个。每个示范园区达到设施蔬菜500亩以上,日光棚300个以上,露地菜园区达到3000亩以上。产品全部达到绿色标准,50%以上达到有机标准。

  6.突出科技进步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引进选育一批品质优、产量高、适应性强的新品种,研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新成果、新技术,培养培训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技术人才和新型农民。

  7.健全市场体系。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2011年完成市场升级改造10个,新建5个。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供销系统、邮政物流、交通运输、大型商贸、龙头企业五大流通网络,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业。加强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信息搜集、研究、发布、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策措施。

  1.改善生产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1)加快老旧棚室升级改造。大力推行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科学选用棚室骨架、覆盖材料,提高采光保温性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2011年改造日光棚1万个,新建2万个。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市改造日光老旧棚室5万个,升级改造率达到80%以上;升级改造食用菌菇房4万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2)大力发展集约化育苗和菌包繁育。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销售和服务网络健全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和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大幅度提高集约化育苗在蔬菜生产上的应用比重。以列入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基地县的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郓城县为重点,建设10个年育苗能力3000万株以上的育苗中心,2011年争取2个投入生产。以双孢菇优势区定陶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为核心,建设4个双孢菇良种繁育基地,2011年争取1个基地投入生产。育苗中心建设要与地方蔬菜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在市开发区重点建设现代化大型工厂化育苗中心一处。

  (3)改善田间基础设施。在设施蔬菜、地方名产蔬菜集中产区和食用菌重点产区,加强生产道路、排灌沟渠等设施的修整改造,配备必要的水电设施,达到路、水、电齐全,为蔬菜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2.加大技术创新和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加强蔬菜良种工程和重大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实施力度,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加快建设蔬菜种业研发基地,加快蔬菜进口种子国产化、名优品种改良国际化步伐。建立市级蔬菜(食用菌)综合研发中心,各县区根据各自特色主导蔬菜产业建立相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使之具备相对雄厚的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集成与推广,提高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材料的入户率和转化率。重点推广蔬菜容器育苗技术、蔬菜嫁接栽培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蔬菜再生生产技术、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设施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3)加强技术培训。建立市级大型蔬菜科技培训中心,大力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培训项目,重点针对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控等开展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新型农民, 2011-2015年每年培训农民5万人次。

  3.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生态、优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原材料工厂化生产基地,强化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2)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点的建设。在市级现有质检中心、县级现有质检站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将市级质检中心建设成业务范围广、检测手段齐全的综合性质检中心。2011年市级质检中心取得资质认证,县级按照区域性主导产品特点和现状,对具有特色的重点检测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全面提升检测水平,满足当地农产品产地大气环境、土壤、灌溉水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加强市、县(区)、乡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乡镇结合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明确由乡镇推广体系承担该项任务,并强化制度和条件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3)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并及时发布信息。

  4.深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相结合,加快加工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重点对保健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及药品等蔬菜产品进行研制,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50家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2)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区域性产业协会,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参加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改变“小、散、低”的传统生产加工方式,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运作模式,为蔬菜产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3)加快市场网络改造升级。加快现有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市场管理,增强服务功能;强化产销衔接,鼓励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与蔬菜加工、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有重点地在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专营区,引导安全消费。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手段,搭建市场信息平台,搞好信息服务。

  (4)大力开展名优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巩固老品牌,创建新品牌,打造知名品牌。鼓励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加快品牌创建步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到2015年,培育1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蔬菜品牌,重点发展曹县芦笋、定陶县陈集山药,形成省内乃至国家知名品牌。

  5.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策保障能力。

  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对示范园区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质量监控、技术研发与推广等给予重点扶持。完善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机制,逐步扩大保险试点范围和试点险种,降低生产风险。同时,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争取和动员社会资金,增加对产业的支持。

  6.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和指导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力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在蔬菜主产区,要把产业发展列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二、畜牧产业 (2011—2015年)

  (一) 发展现状。

  2009年底,全市牛、羊、猪、禽存栏量分别为51.53万头、751.11万只、338.05万头、4078.89万只,出栏分别为55.13万头、1004.35万只、412.34万头、6553.71万只;全市畜牧业产值102.5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9%;肉蛋奶产量分别为55.36万吨、35.1万吨、6.22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5.5%、4.7%、4.1%。全市林下养殖面积达到67.97万亩,各类畜禽存栏量4448.37万头只,出栏量11057.95万头只。各类畜产品加工企业700余家,产值36.8亿元;市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30家,通过无公害认证的畜产品36个,有机认证的畜产品7个;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445个,入社社员2.61万人。畜牧业已成为农民致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建设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为重点,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品牌和循环型畜牧业为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养殖和畜产品加工,强化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努力把我市畜牧业培育成为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生态和谐的现代产业。

  2.发展目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从2011年至201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以2009年为基数,下同)年均增长5%。2011至2015年,肉类总产分别达到61、64、67、71、75万吨;禽蛋总产分别达到39、41、43、45、47万吨;奶类总产分别达到7、7.5、8、9、10万吨;畜牧业产值分别达到114、122、131、140、150亿元。畜产品加工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比达到2∶1,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5%,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全省优质畜产品供给基地。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规模化养殖比重显著增加。2015年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4个百分点。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实施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每年有10个以上规模养殖场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畜牧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培育带动能力强的畜牧龙头企业20家,其中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5家。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000个,80%的畜禽养殖场户参与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

  (三)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优化区域布局,培育特色产业。以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成武县、定陶县、曹县、巨野县、东明县为主体,建成年出栏30万头商品肉牛生产基地。以郓城县、鄄城县、巨野县为主体,建成年出栏200万只小尾寒羊生产基地。以曹县、定陶县、单县、牡丹区、东明县为主体,建成年出栏800万只优质山羊(青山羊100万只,白山羊700万只)生产基地。以鄄城县、牡丹区、成武县为主体,建成存养150万只鲁西斗鸡的生产基地。以曹县、牡丹区、单县、郓城县为重点县区,发展奶牛6万头。以牡丹区、曹县、单县、定陶县、郓城县为重点县区发展瘦肉型猪,形成年出栏500万头的生产能力。以郓城县、巨野县等县为重点,发展形成700万只肉兔出口养殖基地。以郓城县、鄄城县、巨野县为重点,发展特种动物,形成100万只养殖基地。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到2015年,全市新扩建百头肉牛场200个,百只以上羊场500个,500头以上猪场500个,万只以上禽场500个,发展示范带头养殖户1万户,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

  2.推行标准化生态养殖。搞好标准化生产。按照《菏泽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0-2015)》、《山东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要求,支持、指导养殖户搞好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每年重点支持50个规模养殖场(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到2015年,在全市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区1000个。积极组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企业每通过一个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再给予一定奖励。力争每年申报无公害、绿色等畜产品认证达到15个以上,通过10个以上,到2015年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全部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肉、蛋、奶比重达到50%。倡导生态环保洁净畜禽养殖。鼓励秸秆、牧草饲料开发利用,推广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积极发展林下养殖、环保养猪,继续加大对林下养殖的扶持力度,每年奖励100个林下养殖示范典型。到2015年,全市林下养殖面积达到100万亩,禽类饲养量4亿只,其中林下放养柴鸡1千万只以上,环保养猪法覆盖率达到50%。加大畜禽养殖环保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5年,扶持规模养殖场(区)新建大型沼气池30座。

  3.良种繁育和品牌创建。发挥青山羊、小尾寒羊、鲁西黄牛和鲁西斗鸡等地方畜禽品种资源,搞好地方良种保护和开发。到2015年,建成鲁西黄牛原种场2-3家,扩繁场5家;建成青山羊、小尾寒羊原种场各2—3家,扩繁场10家;扩大鲁西斗鸡原种场的规模,增加3—5家扩繁场。加强县级种猪站建设,完善猪、牛品种改良网络,到2015年,新建高标准生猪、牛人工授精站20处,生猪三元杂交改良率、牛良种率每年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坚持培育与引种相结合,重点推广奶牛和优质肉牛、肉羊、生猪、家禽等适销对路的良种畜禽,畜禽良种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鼓励企业从事地方畜禽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培育一批风味好、价格高、潜力大、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品牌产品,对现有的菏泽红烧乳羔羊、中国斗鸡、单县羊肉汤、曹县烧牛肉、东明县粉肚等地方品牌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3-5个省级以上知名品牌。

  4.狠抓龙头企业建设。把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战略突破口来抓,扶持壮大现有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生猪业重点扶持菏泽绿源食品总公司、山东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做大做强,重点搞好菏泽市绿源食品总公司生猪屠宰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菏泽年出栏10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新上项目策划。肉牛肉羊产业重点扶持山东王光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神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重点搞好菏泽市千万只优质肉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菏泽市鲁西黄牛养殖及其产品加工项目等肉牛产业化项目策划。奶牛业以山东银香伟业集团为重点,进一步搞好山东银香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养殖与加工园区建设。肉禽业,重点打造菏泽华英禽业工业园区和曹县六和食品工业园区。在政策引导上,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搞好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到2015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5个。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原料基地,争取5年内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原料的80%来源于自身的基地。到2015年,全市培育出年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以上,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

  5.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快落实兽医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构建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设施和冷链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逐步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化监管。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突出抓好规模饲养场的程序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加强12个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有效堵截省外疫情的传入。开展标准化村级兽医室创建活动,规范执业兽医管理,进一步夯实防疫体系基础。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扩散、不流行、不成灾。

  6.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建市级兽药饲料检测实验室,扩大检测项目,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县级饲料、兽药、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增强日常检测能力。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改造与检测、监管,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建立驻场监管制度,实现饲养到屠宰加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数字技术,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控和可追溯体系,改变传统的畜产品质量监管方式,实现全市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

  7.加强饲草饲料生产。搞好饲料作物种植和秸秆利用,建立与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饲料生产体系,大力发展饲用玉米种植,推广林下种植冬牧70等牧草。推广饲草、青贮饲料加工贮藏技术,鼓励和支持建立饲草、青贮饲料专业化公司,积极争取国家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推进饲草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六和饲料”、“金豆饲料”等企业为重点,支持鼓励饲料生产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到2015年,全市配合料、浓缩料、预混料等产品产量达到150万吨,年产能力1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达到10家。

  8.大力发展合作社,加速推进产业化。一是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抓好龙头带动。指导平衡养殖、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利润分配,努力实现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发展订单畜牧业,使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建立稳固的双赢关系。二是积极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打破所有制和行政区域界限,创办规范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围绕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需求,发挥村两委、畜牧兽医服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畜牧合作社。2015年规范化合作社总量达到500家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加强市县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畜产品价格、市场供应等信息发布制度。支持大型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推行电子商务等现代畜产品交易物流和方式。

  (四)政策措施。

  1.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要紧紧围绕建设畜牧业强市和建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的要求,把发展现代畜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制定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落实加快畜牧发展的各项政策。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畜禽良种工程、秸秆养畜、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实施畜牧标准化、生态化示范场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奖励30个示范场。加强畜牧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检验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奶牛、生猪、肉牛良种补贴政策,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为畜产品、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种畜禽、畜牧环境、牧草的监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继续实施好各项畜牧业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养殖场户负担。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菏政发〔2010〕23号)的要求, 2011年到2015年,市政府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林下养殖、地方优良畜禽品种的保护与开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畜牧科技推广等。各县区安排此项资金不少于50万元,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三是加大畜禽养殖供地力度。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理利用林下、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国土资源、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化解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有效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问题。

  3.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加强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畜牧业投融资长效机制,引导更多资本投向现代畜牧业。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机制,探索通过资金互助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新兴金融机构支持畜禽养殖的新模式。信用社要发挥支持农村发展信贷主渠道作用,加大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4.搞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加快科技体制创新,整合畜牧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步伐。强化畜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集中力量在畜禽品种的保护和开发、疫病防控、规模饲养、技术推广、生物制药、饲料作物种植、畜产品加工、畜牧业装备等几个主要领域实现突破,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在搞好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基础上,以林下放养柴鸡、大棚养鸭、暖圈养畜、环保养猪、牛羊快速育肥、人工授精、疫病综合防治、标准化生产等实用技术为重点,搞好畜牧实用技术推广。依托远程教育网络,建成以县(区)为核心、以乡镇为重点、以村为基础、以专家团为依托、以饲养场(区)为服务对象,连通全市、功能完善的畜牧业服务与信息网络体系。注重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能力的提高。在注重现有技术人员培养的同时,不断引进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每年新引进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50名以上。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大力发展畜牧科技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阳光培训”工程,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畜配种员和畜牧合作组织等基层人员的科技培训,全面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

  5.积极开拓国内外高端市场。按照“高端、高质、高效”畜牧业发展思路,以开拓日韩欧为主的国际高端市场和以京津沪杭为代表的国内大中城市市场为重点,加大名优特新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力度,不断提升我市畜产品高端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行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业,不断扩大畜产品的贸易和流通。积极参加或承办各类畜牧业博览会、展示会、推介会,搭建交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

  6.优化畜牧业发展环境。  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推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办公,搞好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落实好限时办结制。禁止对养殖场户和加工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切实履行好职责,落实好惠农政策。严厉打击盗抢牛羊等违法犯罪行为。

  7.强化依法治牧能力。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一手抓发展,一手促规范。深入宣传贯彻《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畜牧业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新上畜牧养殖项目备案制度,搞好饲养场、奶站的监管,加强兽药、疫苗、饲料、种畜禽等投入品的管理。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法律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产业振兴提供法律保障。

  8.严格督导考核。把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对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各项指标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工作失职特别是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三、果业产业(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 我市果业生产起步早,基础好,历史上就有加工“曹州耿饼”的菏泽镜面柿,菏泽木瓜、巨野核桃纹枣等名特产果品。近年来,通过引进了一大批名、特、优品种,我市的果业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2009年,全市果业基地面积发展到43.6万亩,其中苹果21.8万亩,梨8.67万亩,桃5.68万亩,果品总产量53820.2万公斤,产值11.6亿元。全市涌现出一大批以果致富的专业户、专业村和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果品加工龙头企业。巨野佳农果蔬出口苹果连续五年在全国占第一位,巨野恒丰果蔬的苹果出口,牡丹区沙土镇佳美集团果汁加工、聚鑫源食品水果罐头等都具有较强带动能力。依托龙头企业,带动果业基地建设,走“龙头企业+农户”的发展之路,果业生产已成为全市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市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但目前仍存在发展方式粗放,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种植结构不尽合理及龙头企业和品牌影响力弱等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基地培育为基础,以广大农民为主体,以科技创新为手段,选择具有菏泽特色的果业树种,建设定向培育、集约经营、优质高产、无公害栽培的特色果业产业基地;增加果业二三产业比重,培植龙头企业,实现果业产业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为农户脱贫致富,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2.基本原则。

  (1)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果业项目区,打造“一县一品”,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格局。从良种苗木繁育抓起,搞好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和低产园改造,逐步带动推进全市果业发展。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大力发展早熟苹果、早熟桃、大樱桃、镜面柿、菏泽木瓜、巨野核桃纹枣等我市优势品种。

  (3) 促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相对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保证果品质量和效益的稳步提高。

  3.发展目标。

  (1)“十二五”规划期内发展果树面积26.4万亩,全市果业总面积达7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果园4.5万亩。2011年发展3万亩,改造1万亩;2012年新栽5万亩、改造1万亩;2013年新栽7万亩、改造1万亩;2014年新栽6万亩、改造9000亩;2015年新栽5.4万亩、改造6000亩。

  (2)果业产品年产量达到8.17亿公斤,年产值达到21.8亿元,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有机、绿色果品面积达到20%,无公害产品达到95%以上。其中2011年实现果品产量5.98亿公斤,产值13.2亿元,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面积增加10%以上。

  (3)产品加工贮藏能力增强,加工比例达30 %,产品贮藏保鲜比例达50 %。建成一批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4)培育3—4个果品知名品牌。

  (三)发展重点。

  1.加快特色果业集群带资源培育。

  重点发展我市特色优势果业品种红露、太平洋嘎啦、新红将军等早中熟苹果,超红、凤红、沙红等早熟桃,乌克兰大樱桃、日韩梨。地方特色树种:菏泽镜面柿、菏泽木瓜、巨野核桃纹枣。加快打造巨野县太平镇、田桥镇苹果,董官屯镇大樱桃,单县终兴镇、曹县青古集镇早熟桃,牡丹区马岭岗镇黄金梨,开发区晚熟葡萄、镜面柿等特色果业集群带建设,做强我市优势果品。具体规划为:早中熟苹果12万亩(巨野县、定陶县、牡丹区、曹县各3万亩);早熟桃6万亩(单县、曹县、定陶县、牡丹区各1.5万亩);大樱桃1万亩(巨野县5000亩、曹县5000亩);镜面柿1万亩(牡丹区5000亩、巨野县5000亩),菏泽木瓜5000亩(牡丹区)、核桃纹枣1万亩(巨野县),日韩梨和红梨2万亩(郓城县、鄄城县、牡丹区、东明县各5000亩)。

  2.规范苗木管理,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良种苗木是果业振兴基础,要按照统一规划,定向繁育优良苗木,建立脱毒苗木繁育基地,提倡大苗建园技术。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苗,保证苗木的纯度和质量。重点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其中,早熟苹果繁育示范基地1500亩(巨野县、牡丹区各建750亩);早熟桃繁育基地1500亩(曹县、单县各建750亩);巨野县建400亩大樱桃、400亩核桃纹枣繁育示范基地;牡丹区建400亩镜面柿和300亩菏泽木瓜繁育示范基地。

  3.搞好果树示范园建设。把新品种、新技术向全市及周边地区辐射,促进果品基地的标准化、规模化,成为集科研、示范、推广、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园区。总结已有经验,抓住时机,加大现代化果树生产示范园建设力度,重点培育市林果科技示范园。搞好以穆李村为代表的观光采摘、旅游休闲果业发展,带动高标准现代化果树生产示范园建设。

  4.着力推进加工贮藏体系建设,培养壮大龙头企业。

  鼓励外来资金在我市建设大型的恒温库,延长优质高档果品的供应期,满足国内外客户不同时期的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果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大型果品加工企业,依托龙头,加强果业基地建设,走“龙头企业+农户”的发展之路。重点培育巨野佳农果蔬、恒丰果蔬、牡丹区佳美果汁、曹县聚鑫源等企业尽快扩大规模。

  5.实施精品战略,培育自身品牌。

  全市现有四个单位五个品牌通过了产地质量认证,认证面积达14620亩。到2015年,力争培育3—4个果品知名品牌。全面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高菏泽果品的知名度,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创立自己的品牌。

  6.加强果品合作经济组织和信息交易平台建设。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专业合作社向股份合作制方向发展。强化检查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审计监督、自查自纠等方式方法,规范各合作社完善制度,特别是民主管理、股金设置、盈余分配等方面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

  大力完善果业产品市场信息网络设施,形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辐射力强的区域性果业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建设综合性、区域性产品物流中心和专业性市场7处。充分利用中国林交会的影响,创新果业产品流通体制,培育现代物流企业。

  7.抓好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科技创新。

  搞好新品种引进、选育、示范推广,定期发布主推品种、技术,重点推广果树微灌及水肥一体化,苹果、梨等果树立架式整形栽培, 果树营养诊断辅助科学施肥,优质安全果品标准化生产,老果园更新等先进适用技术。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重点解决困扰我市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注重现有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高层次科研与管理人才,加大知识更新力度,提高推广应用能力。

  (四)政策措施。

  1.组织保障。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县区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林业、农业、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科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果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投入保障。

  充分调动广大果农对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采取不同的形式,对果树大户、科技带头户给予奖励。从支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果业发展,重点支持质量高、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果业标准化示范园以及良种苗木繁育、技术培训、现代栽培制度建设、标准化生产等方面。

  3.技术保障。

  (1)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强化技术攻关,就技术的熟化度、可操作性以及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并对技术方面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及时诊断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2)强化技术培训。对各项关键技术要点系统地印发成册,采取市、县(区)、乡镇联动的方式,推广普及和应用配套技术。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菏泽举办高端培训,重点培训县区、乡镇的果树技术带头人,对部分重点村、示范园、涉果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果业技术带头人也将按计划分批培训。

  各县区要筹办好县区级技术培训,每年举办2-3期果树技术培训班,每期150人左右,对所有有果村普训一遍。乡镇(办事处)要强化实地指导,主抓示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及时解决生产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关键技术在生产操作中不截留、不走样。

  (3)引进国内外智力。要大力引进国内外智力,重点解决果业产业发展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苗木花卉产业(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

  我市苗木花卉种质资源丰富,发展基础较好。2009年,全市苗木花卉面积16.1万亩,其中牡丹4.6万亩,芍药1.5万亩,玫瑰、菊花等0.5万亩,园林绿化苗木3.5万亩,用材林5.3万亩,经济林0.7万亩,苗木花卉产值达到8.6亿元。全市各类苗木花卉企业187家,其中大中型龙头企业22家;苗木花卉专业户1.1万余户,苗木花卉产业从业人员6.2万人,群众性苗木花卉科研所、技术协会组织发展到50多个。特别是牡丹芍药栽培,无论是历史、品种、规模,还是科技队伍建设,在全国都名列前茅。目前,全市累计拥有牡丹品种1237个,包含红、粉、黄、蓝、绿、紫、白、复九大色系,十一种花型。芍药品种460个,栽培面积位居全国前列。2007—2009年,“国家牡丹种质资源菏泽库”、“中国牡丹新品种测试中心”等项目相继落户菏泽,2010年4月,“国家牡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又在菏泽揭牌。但是,我市苗木花卉产业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种植结构不尽合理、生产管理不规范、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不高及龙头企业和品牌影响力弱等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品牌、资源和产业优势,坚持市场带动、科技驱动、政策推动,培育龙头与叫响品牌并重,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选育与推广、质量检验与监督三大体系建设,注重开发和拉长产业链条,推进苗木花卉生产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把我市打造成以牡丹为代表的苗木花卉强市。

  2.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相结合,强化行业监管和完善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突出重点特色与完善产业链条相结合,集约高效发展与农民快速持续增收相结合。

  3.发展目标。 2011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37.4万亩,其中牡丹25.1万亩(观赏牡丹5.1万亩,油用牡丹20万亩),芍药1.7万亩,玫瑰0.15万亩,菊花等0.15万亩,园林绿化苗木3.8万亩,用材林5.5万亩,经济林1万亩;苗木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41.27亿元。

  2012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79.6万亩,其中牡丹66.2万亩(观赏牡丹6.2万亩,油用牡丹60万亩),芍药1.9万亩,玫瑰0.2万亩,菊花等0.2万亩,园林绿化苗木4.1万亩,用材林5.8万亩,经济林1.2万亩;苗木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75亿元。

  2013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141.8万亩,其中牡丹127.4万亩(观赏牡丹7.4万亩,油用牡丹120万亩),芍药2.1万亩,玫瑰0.3万亩,菊花等0.3万亩,园林绿化苗木4.4万亩,用材林6.0万亩,经济林1.3万亩;苗木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123.83亿元。

  2014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204万亩,其中牡丹188.6万亩(观赏牡丹8.6万亩,油用牡丹180万亩),芍药2.3万亩,玫瑰0.4万亩,菊花等0.4万亩,园林绿化苗木4.7万亩,用材林6.2万亩,经济林1.4万亩;苗木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172.65亿元。

  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226.5万亩,其中牡丹210万亩(观赏牡丹10万亩,油用牡丹200万亩),芍药2.5万亩,玫瑰0.5万亩,菊花等其它花卉0.5万亩,园林绿化苗木5万亩,用材林6.5万亩,经济林1.5万亩;苗木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192亿元。苗木花卉自主创新品种达到20个以上,用材林、经济林良种率达95%以上,牡丹、芍药产品质量85%以上达到国际标准,轻基质盆花栽培率超过90%。

  (三)发展重点。

  1.新优品种选育。结合我市种质资源及种质资源项目,运用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育种技术,找寻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育种材料,培育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突破性新品种。建设省级特色苗木花卉区域工程中心3处,培育引进高产、优质、观赏价值高的观赏树木及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优良品种40个。突出抓好国家牡丹种质资源库菏泽库、牡丹新品种测试基地和2个原种圃、3处良种繁育中心、2处大苗培育技术示范基地的建设,建设以生产良种为重点的采穗圃、种子园1处和牡丹芍药种苗繁育车间1处,进一步提高种苗产量和质量,加快推动良种化进程。

  2.技术推广与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示范指导,大力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逐步实行农技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技术推广模式。建立面积200亩的牡丹芍药种苗定向分类繁育基地一处;建立面积50亩的菊花、杨树、柳树、刺槐等种质资源库一处,保存种质资源350份;建立省级重点苗木花卉良种繁育场2处、科技创新园2处、树立省级品牌4个。发挥生产基地和示范园的带动作用,加大珍稀、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力度,丰富城镇绿化树种多样性;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花卉种苗的繁育能力和水平,推广轻型基质容器化育苗;扩大传统优势花卉牡丹、芍药等优良品种的生产规模,促进产品数量质量同步提高。

  3.花卉深加工及配套产业。以牡丹、芍药、玫瑰等传统优势花卉为重点,以药用、食用和工业应用为方向,特别注意牡丹药用价值、药用机理及黄酮、牡丹酚、芍药甙提取,大力发展牡丹“不凋花”、牡丹籽油萃取、牡丹系列化妆品、牡丹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加强温室设备、容器育苗设备、园林器械的生产应用,提高苗木花卉生产设施化、机械化水平。

  4.发展设施栽培。强化设施栽培,保证苗木花卉产品质量和周年化供应。提高设施栽培在苗木花卉中的比例,改造提升原有设施结构,以冬季牡丹催花日光温室为重点,推广应用设施内微滴灌、无土栽培、缓释肥栽培、二氧化碳补给、环境调控等技术,提升苗木花卉设施化栽培水平,提高苗木花卉产品质量。到2015年,实现冬季牡丹催花的轻基质无土栽培,扶持建设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日光温室花卉生产基地2处。

  5.市场建设与社会化服务。整合苗木花卉营销资源,积极搭建现代化交易平台,推进苗木花卉市场建设。巩固和强化在全国花卉市场中的影响力,增加牡丹、芍药等地方花卉的出口,加大迎时花卉进口。完善花卉协会、苗木协会和各种中介组织,加快苗木花卉专业化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组织和协调苗木营销大户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营销市场,防止出现倾销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苗木花卉管理机构,理顺隶属关系,提高苗木花卉产业管理能力。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手段,整合产业要素,培植壮大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苗木花卉行业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为苗木花卉的生产、流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苗木花卉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对苗木花卉生产、加工、包装、储藏和运输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3.加大科技支撑。构建育种与繁殖、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的苗木花卉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加强苗木花卉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对苗木花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强化对苗农、花农的培训,提升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苗木花卉产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苗木花卉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苗木花卉生产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苗木花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渔业产业(2011—2015 年)

  (一)发展现状。   我市处于新旧黄河的三角地带,渔业资源丰富,全市宜渔水面50万亩,可供渔业开发利用的荒洼地80多万亩。2009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 34.4万亩,水产品总产量13万吨,渔业总产值18亿元。 渔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发展潜力很大。但目前我市渔业发展也面临着基础设施薄弱、结构调整步伐不快、产业化发展滞后、资源开发利用缓慢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渔业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布局。

  1.指导思想。坚持“生态、品牌、高效”发展理念,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进程,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2.发展目标。

  (1)养殖面积。到201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0万亩(其中池塘27万亩,水库5.5万亩,河道及其他7.5万亩),比2009年增加5.6万亩,增加幅度为16.3%。

  (2)水产品总产量。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5万吨(不包括莲藕产量,其中养殖产量为14万吨,捕捞产量1万吨),比2009年增加2万吨,增加幅度为15.4%。

  (3)渔业总产值。    到2015年,全市渔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不包括莲藕产值),比2009年增加4亿元,增加幅度为22.2%。

  (4)水产良种覆盖率。到2015年,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

  3.发展布局。总体围绕“两条线、一大片”进行布局。“两条线”是指包括东明县、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在内的沿黄区一线,以及曹县、单县黄河故道区一线;“一大片”是指牡丹区、定陶县、成武县、巨野县4县区渔业区。沿黄一线以鱼池、藕池开发为主,发展规模养殖、种植,打造沿黄渔业产业带。黄河故道沿线,以大水面和荒洼地开发利用为主,着重发展无害渔业、生态渔业和休闲观光渔业。牡丹区等中部4县区以农村自然坑塘、废旧窑场以及高速公路取土坑开发为依托,重点发展名优渔业、特色渔业和休闲渔业。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科技先进、机制灵活、渔民收入稳定的发展格局。

  (三)发展重点。重点抓好 “一鳖一鱼”养殖,即中华鳖和黄河鲤鱼养殖,形成我市优势产品和省级知名品牌。全力打造曹县、单县黄河故道生态渔业区,形成全省内陆地区面积较大的生态渔业及绿色水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发展莲藕生产,努力建成全省最大的莲藕种植及鱼藕混作基地。

  1.黄河故道生态渔业区建设。黄河故道穿越我市曹县、单县南部,境内全长107公里,水域广阔,水质清新、无污染,荒洼地多。要充分利用黄河故道资源优势,加大水产开发利用力度,宜渔则渔,宜藕则藕,采取多种有效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种植;积极发展休闲渔业和观光旅游等,力争到2015年把黄河故道区建设成我省淡水地区面积较大的生态渔业区。

  2.中华鳖、黄河鲤鱼生态养殖。

  (1)中华鳖生态养殖。充分发挥我市中华鳖资源优势和养殖技术优势,大力发展中华鳖生态养殖,到2015年全市养殖面积发展到10000亩。积极开展绿色中华鳖或有机中华鳖养殖,打造品牌,注册商标,力争用3-4年的时间使我市所产中华鳖进入“全国十大名鳖”行列。

  (2)黄河鲤鱼生态养殖。以东明县、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等4沿黄县区为发展重点,大力开展黄河鲤鱼生态养殖,到2015年全市黄河鲤鱼生态养殖面积达到4万亩。同时积极进行无公害、绿色黄河鲤鱼生产,创建品牌,注册商标等。

  3.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大力实施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在搞好“四大家鱼”、鲤鱼、鲫鱼等传统养殖鱼类标准化健康养殖的同时,重点搞好鮰鱼、黄鳝、泥鳅、乌鳢、河蟹、青虾、小龙虾等名优新水产品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达到10万亩。

  4.莲藕种植与鱼藕混作。以沿黄、沿黄河故道荒洼地开发改造利用为依托,以鄄城县、郓城县、曹县、单县为重点,大力发展莲藕种植和鱼藕混作,到2015年全市莲藕栽培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鱼藕混作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力争成为全省最大的莲藕种植及鱼藕混作基地。同时,加大莲藕品种更新力度,大力推广莲藕栽培新技术;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莲藕生产;探索莲藕深加工途径,扩大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四)政策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增强渔业发展后劲。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渔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水产良种繁育基地、病害防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名优水产品高产高效示范区建设、渔民合作组织建设、渔业品牌创建等。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支持渔业发展渠道,鼓励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积极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用于渔业发展。

  2.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渔业发展。加强水产良种选育、苗种繁殖和病害防治,进一步加快水产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的转化与推广。建立健全水产科技推广体系,做好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广泛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活动,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到2015年,全市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抓好苗种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到2015年力争建成国家级原(良)种场1个,省级原(良)种场2个,市、县区重点苗种繁育场10个,形成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为骨干,市、县重点苗种繁育场为基础的多层次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快渔业病害防治网络建设。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渔业病害防治检测体系。三是在搞好水产开发的同时,积极进行旧池塘整理和修复,以提高生产能力;四是要积极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4.推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养殖大户领办、养殖户联办渔业合作组织,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提高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到2015年全市渔业专业组织达到80个。

  5.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源头做起,加强水产生产环节监管,规范投入品使用,建立产品检测制度等,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们食用安全。

  6.加大渔业执法力度。结合“十二五”渔业规划的制定,搞好养殖证发放,切实保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加强水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对水库、河道等大水面要因地制宜制定休渔期和划定禁渔区,并有计划地进行人工放流等。严厉打击电、毒、炸、偷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生产秩序,保护农(渔)民的合法权益。

  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渔业作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产业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快制定和完善渔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渔业考核作为年度农业考核的重要内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思路,克服困难,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搞好各项服务,促进渔业生产健康快速发展。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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