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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婴幼儿喂养策略》的通知(青卫医妇字〔2007〕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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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2-31 09:20:59  来源:青岛市政府  浏览次数:2418
核心提示: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儿童的营养问题。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我国儿童发展的目标。其中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婴幼儿家长科学知识普及率,婴儿母乳喂养率以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等都列入了目标中。制定《婴幼儿营养策略》(以下简称《策略》),就是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落实婴幼儿营养改善措施,以实现预期目标。
发布单位
青岛市卫生局
青岛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青卫医妇字〔2007〕99号
发布日期 2007-09-30 生效日期 2007-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婴幼儿健康水平,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深入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每年8月第一个周)活动,卫生部妇社司下发了《婴幼儿喂养策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一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市)卫生局要认真组织搞好母乳喂养宣传活动,指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宣传,包括母乳喂养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补充维生素等,广泛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改变居民不科学的喂养方式。   二、切实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各区(市)卫生局要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要求开展爱婴医院评估,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将爱婴医院“十条标准”纳入医院日常管理和产科质量督查内容,确保爱婴医院的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厂商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的母乳代用品的推销活动,一旦发现有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一、目的与依据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儿童的营养问题。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我国儿童发展的目标。其中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婴幼儿家长科学知识普及率,婴儿母乳喂养率以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等都列入了目标中。制定《婴幼儿营养策略》(以下简称《策略》),就是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落实婴幼儿营养改善措施,以实现预期目标。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基础。据统计,全球每年死亡的1000多万5岁以下儿童中有50%左右直接或间接与营养不良有关。婴幼儿时期的营养问题可能会导致儿童不可逆转的生长和认知发育迟缓,以及近期和远期的不良后果。近期表现为体格和智力发育迟缓、患病率和死亡率增加;远期为影响儿童智力潜能的发挥、学习和工作能下降、生殖能力及患慢性病的危险增加。

  婴幼儿喂养,尤其是母乳喂养,是儿童营养的重要基础。加强和促进婴幼儿时期的合理喂养是控制和减少营养不良的关键措施。有研究报道,有效的营养干预措施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母乳喂养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以及补充维生素A、锌等微量营养素是预防儿童死亡的重要措施。

  二、现状与进展

  母乳是婴儿必须的和理想的食品,其所含的各种营养物质最适合婴儿的消化吸收,且具有最高的生物利用率。母乳是0-6个月婴儿最合理的“营养配餐”,能提供6个月内婴儿所需的全部营养。母乳中含有丰富的抗感染物质,纯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腹泻、呼吸道及皮肤感染的几率少。母乳中还含有婴儿大脑发育所必须的各种氨基酸。母亲在哺乳过程中的声音、拥抱和肌肤的接触,能刺激婴儿的大脑反射,促进婴儿早期智力发展,有利于促进心理发育与外界适应能力的提高。对母亲而言,母乳喂养有利于产后康复。

  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制定了《婴幼儿喂养全球战略》,并明确提出:母乳喂养是为婴儿健康生长与发育提供理想食品的一种无与伦比的方法。作为一项全球公共卫生建议,在生命的最初6个月应对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之后,为满足其不断发展的营养需要,婴儿应获得安全的营养和食品补充,同时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

  我国政府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做了大量的工作。从1990年开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995年6月13日由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国内贸易部及中国轻工总会六部门联合颁发,对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不正当的推销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自《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市场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控制了母乳代用品厂商及代理商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违规销售和宣传活动的行为。九十年代以来,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创建“爱婴医院”活动,目前全国已有“爱婴医院”7000多所。自2001年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爱婴医院进行抽查和暗访,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爱婴医院符合母乳喂养十条标准。但也发现部分医院不能完全做到“三早”(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对产妇的母乳喂养指导不够或不及时,有的产科发现奶粉奶瓶等现象。

  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发生与不科学的喂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表明,我国儿童出生体重及6个月内体重的增长与发达国家儿童相比无明显差异,而6个月后差距逐渐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家长缺乏科学喂养知识,使许多婴儿在6个月后不能及时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影响婴儿生长发育。特别是在农村,添加辅食的时间、辅食的营养成分等方面都难以做到及时、合理、安全和符合营养要求。

  三、策略与措施

  (一)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爱婴医院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爱婴医院管理指南》。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并加强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联系,支持社区开展母乳喂养咨询,并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提高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

  2、继续贯彻实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禁止奶粉商在医院的推销活动。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公众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母乳喂养的社会和文化氛围。

  4、加强爱婴医院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监督、评审等措施,确保医院能完成执行母乳喂养的各项措施。

  5、定期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对公众的指导技能。

  (二)及时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

  6、通过岗前和在职培训,提高医疗保健人员(包括新生儿科、儿科、生殖健康、营养和社区保健服务等领域)婴儿辅食添加、继续母乳喂养、特殊婴儿喂养等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对6个月以上婴儿合理添加辅助食品。

  7、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管,并研究开发适合于6-24个月婴幼儿需要的辅助食品,特别是适合农村地区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辅助食品。

  8、加强对公众婴幼儿喂养的宣传教育,提供正确的喂养知识和方法,改变群众不合理的喂养方式。

  9、合理利用当地的食物资源制作婴儿辅助食品,采取综合有效的方法预防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

  (三)监督与评估

  10、建立婴幼儿喂养监督评估组,定期进行婴幼儿喂养评估并及时进行分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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