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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油茶种子管理的通知(文政办发〔2008〕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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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8-01 15:45:45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43
核心提示:为确保全州300万亩油茶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造林未动,种苗先行”的要求,各项目县人民政府和州、县林业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对油茶种子的各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文政办发〔2008〕143号
发布日期 2008-09-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文山、砚山、马关、丘北、广南、富宁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州300万亩油茶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造林未动,种苗先行”的要求,各项目县人民政府和州、县林业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对油茶种子的各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油茶种子管理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县人民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油茶种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快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油茶种子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把油茶种子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切实保证当地油茶种子供应的安全。油茶种子的供应主要立足于州内采种,保证种子质量,保证本地用种。州、县林业部门要做好种子选优工作,实行“本地采种、就地就近育苗”的供应方式。各项目县要根据本地造林计划,尽快制定并落实好种子需求计划,确保造林用种的需要。州林业局要做好全州油茶造林用种的统计、汇总、协调和调剂工作。同时,制定具体的油茶种子管理办法,确保全州油茶种子供应安全。
 
  三、切实加强油茶种子采收管理。为维护油茶种子采收秩序,保障我州油茶造林的种子供应,各项目县要切实加强对油茶种子采收的管理,加大种子采收监督力度,严禁抢采掠青,破坏采种母树,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收购等违法行为。
 
  四、认真组织优良油茶种子收购工作。各项目县要在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及时与种植油茶的农户签订收购协议,按协议及时兑现收购款。
 
  五、加大油茶种子的监管力度。州、县林业部门要加大对油茶种子的监管力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在种子采收过程中,做好油茶种子采收的纪录,建立起种子采收档案,并做好检验和记录工作。林业部门要严把质量关,禁止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油茶种子进行栽种和育苗移栽。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地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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