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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达市府发〔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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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25 01:49:26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3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蔬菜产业,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达市府发〔2011〕5号
发布日期 2011-03-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蔬菜产业,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蔬菜产业是我市农业发展的传统产业,是农村经济的优势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发展蔬菜产业,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蔬菜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品种结构不断优化,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原有蔬菜基地已无法满足城乡居民蔬菜供应,供需矛盾突出,价格波动较大,发展蔬菜产业已成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丰富群众“菜篮子”的迫切需要。同时,达州作为成渝经济区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毗邻重庆,交通方便,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重庆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是全面融入重庆经济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对加快蔬菜产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优化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大基地、大市场、大产业”的战略思路,以融入重庆经济圈为契机,以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市场供应为目的,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推进蔬菜产业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和市场信息化,将达州建设成为川东北重要的商品蔬菜基地和四川省特色蔬菜基地。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我市蔬菜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品种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总量满足需求、周年供应均衡、外销外调充足、调节保障有力的目标。到201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50万亩,蔬菜总量达到300万吨,实现产值50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1000元以上。建成专业商品蔬菜基地30万亩,年产商品蔬菜100万吨;强化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力争大棚面积达到5万亩;抓好蔬菜良种普及,力争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抓好外销蔬菜生产,力争外销蔬菜总量达到20万吨以上;抓好蔬菜加工,力争蔬菜加工率达到25%以上、引进(培育)产值上亿元蔬菜龙头企业2家。
 
  三、突出发展重点,打造优势产业
 
  (一)划定常年保障菜地,推进蔬菜规模基地建设。根据《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0〕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0〕77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人口人均0.04亩地的标准在郊区确定菜地最低保有量,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及补偿机制。由市政府组织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绘制菜地保护图,划定菜地保护区,建立档案、设立标牌。达县、通川区作为达州城区的主要蔬菜供应基地建立5万亩常年保障性菜地,其余县(市)共建立5万亩常年保障性菜地。达县、通川区重点发展以鲜销为主的早春菜、精细菜、速生菜、水生菜和名特优新蔬菜品种,充分利用设施农业实现周年均衡生产供应;大竹县、渠县、开江县重点发展辣椒、瓜类、根菜类等耐储运、高产且适合加工的原料菜和外销时令蔬菜;宣汉县、万源市重点发展反季蔬菜和特色蔬菜,品种以叶菜类、甘蓝类、豆类为主,弥补淡季蔬菜供应不足。对蔬菜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由市政府验收授牌命名为达州市“菜篮子”基地。各县(市、区)要有蔬菜产业专项规划,在蔬菜规划区乡镇原则上只种植2-3个蔬菜品种,并建立1-2个融入重庆的优势特色蔬菜品种规模基地。达县、渠县、大竹县各建设10000亩核心基地4-6个,通川区、开江县、宣汉县各建设10000亩核心基地1-2个,万源市建设1000亩以上反季节蔬菜核心基地2-3个。
 
  (二)加强菜地设施建设,提升蔬菜生产能力。进一步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国土综合整治、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涉农资金,加强以耕地质量、农田渠系和路网等为主要内容的菜地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对新建大棚设施,按照不同建设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重点支持建设蔬菜育苗中心、产地蔬菜产后商品化处理和预冷设施。到2015年全市以钢架大棚为主的蔬菜设施栽培面积达到5万亩,建设省级现代化育苗中心1个、县级育苗中心10个。
 
  (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蔬菜种植水平。一是引进、推广高产优质蔬菜新品种,普及蔬菜集约化育苗技术。在蔬菜科技园区和蔬菜核心示范区重点建设集约化育苗中心,保障优质种苗供应。对划定的保障性菜地使用的优新品种(种苗)给予补贴,力争五年内使我市蔬菜优质品率达到95%。二是推广设施栽培等新技术新模式。建设以春提前、秋延后为目的,大中小棚配套的栽培设施,实现蔬菜均衡供给;建设以喷滴灌、遮阳网为重点的栽培设施,增强抗灾能力,提高产量,增加效益。推广嫁接栽培、微喷灌及生物、物理防治病虫草害等技术和水旱轮作、粮菜轮作、果菜套作、菜菜间作等种植模式。三是健全基层蔬菜技术服务体系。蔬菜产业强县(培育县)和蔬菜基地重点乡镇要建立蔬菜专业技术推广机构,配备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育科技种植大户,加强菜农技术培训。
 
  (四)大力推动产业化经营,提高蔬菜产销服务水平。积极发展20—30亩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支持农民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扶持蔬菜专合社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适度规模专业大户”、“大园区+家庭适度规模专业大户”等生产模式,逐步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良种、植保、农资、质检、金融、保险、等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以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以分选、清洗、包装为手段,促进基地农民多次持续增收为目标的产地商品化处理,提高蔬菜商品化处理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建设用地。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在农贸市场设立城郊菜农蔬菜专销区,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蔬菜流通顺畅。鼓励专合社在大型社区或居民小区建立基地蔬菜直销门市,积极推进农超对接、网点销售、直销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超市、便利店积极开展净菜上市,提升产品档次。力争通过3-5年努力,培育2-3个以蔬菜为主营业务的全省一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100个以上蔬菜专合组织,培育1000个以上蔬菜营销专业户和一批蔬菜经纪人。
 
  (五)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快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尽快形成与国家、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蔬菜标准化体系,加大蔬菜标准园创建,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蔬菜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测监控。大力开展蔬菜基地污染源综合治理,普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技术。加强蔬菜生产监管,全面推行蔬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三项制度,确保销售蔬菜的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7%以上。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争创名优产品,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商标注册;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展会和申报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力争“十二五”末建设蔬菜标准园50个,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企业3-5家,国家名牌产品1-3个,省级知名品牌5个,提升我市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创新保障机制,优化蔬菜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县、市、区)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将基本菜地保有数量、产品自给率、产品合格率、突发事件处置、风险控制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各施其职,加强协作,合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2011年起,根据蔬菜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安排必需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其中,700万元用于补助蔬菜基地建设、种子(种苗)、设施栽培、基础设施、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品牌创建、专合社建设等;300万元用于补助蔬菜直销网点、社区菜店、净菜加工、配送中心、农超对接、风险防范、加工流通、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等。要研究制定《达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条件、重点环节、奖补方式及标准、申报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购销登记制度、质量抽检制度、不合格产品清退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商、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要积极维护蔬菜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欺行霸市、恶意炒作、哄抬物价、欺诈客户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掌握蔬菜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市场巡查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蔬菜经营企业和商贩负担,稳定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四)加大风险防范力度。蔬菜基地一经确定,当地政府即应承担设施保护、环境保护、稳定规模、规范生产、支持发展等职能职责,严格控制征占蔬菜基地,切实防止蔬菜基地数量和质量下降。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机制,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当本地蔬菜出现严重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时,各级政府即应启动蔬菜调控应急机制,通过运价补贴、购销激励等措施,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平衡供求关系,适时调节生产和消费,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要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蔬菜产品生产保险制度,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本意见自2011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自行废止。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农业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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