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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达市府发〔200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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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25 01:47:53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25
核心提示:我市是畜牧业大市,2008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52.5%,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我市畜牧业生产方式仍较落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低,畜产品加工发展滞后,市场竞争力不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弱,正处于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重要时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9〕1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府函〔2009〕118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
发布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达市府发〔2009〕19号
发布日期 2009-08-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我市是畜牧业大市,2008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52.5%,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我市畜牧业生产方式仍较落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低,畜产品加工发展滞后,市场竞争力不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弱,正处于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重要时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9〕1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府函〔2009〕118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我市畜牧业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率先跨越,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畜牧业发展,以保障养殖农户利益为根本,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为目标,以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为动力,加快养殖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低成本”养殖、“零风险”收益的养殖风险防范机制,着力通过提高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来改造我市传统畜牧业,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建设川东北特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力争在适度规模养殖、畜产品精深加工、畜牧产业化经营上取得突破性发展,推动畜牧业率先在农业中实现现代化,实现畜牧大市向畜牧经济强市跨越。到2012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5%;初步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出栏8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0%,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000元。到2015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8%;全面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出栏15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扶优扶强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3-5家,畜产品精深加工率力争达到45%;建设1个现代生猪、肉牛批发交易市场,实现市、县、乡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加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机制;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力争达到2500元,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畜牧经济强市。
 
  二、明确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重点
 
  立足我市畜牧业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全市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重点是优质肉猪、优质肉牛、高效乳业、特色畜禽四大产业。
 
  (一)稳定发展生猪产业。我市列入全省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中的6个生猪主产县,要在稳定增加生猪数量的同时,重点在适度规模养殖、产品精深加工、农企联结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性发展,切实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提高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2年,全市建立生猪专业合作组织50个,发展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100个,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猪肉精深加工率达40%。到2015年,全市建立生猪专业合作组织100个,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00个,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65%,力争培育和引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猪肉精深加工率达50%。
 
  (二)突破性发展肉牛产业。按照“巩固改良基础,突出集中育肥,扶持专合组织,培育加工企业,建设中国西部优质肉牛经济强市”的思路,宣汉县、达县、万源市要认真抓好能繁母牛保护和牛种改良,力争在肉牛产业化经营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肉牛产业化经营步伐。到2012年,年改良黄母牛15万头以上,建立25个肉牛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年出栏20头以上的标准化育肥示范场(户)500个,引进和培育一家年加工肉牛5万头的大型肉牛加工企业,牛肉精深加工率达30%。到2015年,年改良黄母牛达20万头以上,建立50个肉牛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年出栏20头以上标准化育肥场1000个,牛肉精深加工率达40%。
 
  (三)加快发展优质奶业。要以奶业骨干加工企业为龙头,推进奶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完善乳品企业和奶牛养殖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奶价协调机制,大力发展奶牛小区,加快发展以宣汉县胡家镇、花池乡等为点,210国道沿线为线的奶牛健康养殖带。到2012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3万头,建设年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0个,1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达55%,奶产量达到10万吨。到2015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4万头,建设年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50个,1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达60%以上,奶产量15万吨,培育和扶强1-2家乳品加工龙头企业。
 
  (四)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各地要坚持市场引导、区域开发、规模养殖、品牌管理的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畜禽养殖及特种养殖,搞好加工营销,特别是要重点抓好旧院黑鸡、板角山羊、开江白鹅等地方优良畜禽品种保种选育和开发利用,扩大饲养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要强化产地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三、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安排地方粮储备,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以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和专业担保的放大功能,调动和聚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提高支农资金的履盖范围、使用效率和惠农力度。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原则,由市财政联合各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广泛吸纳社会民间资本注入,建立农业信用担保公司,面向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种养殖农户,为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高效快捷的信用担保服务,解决制约我市“三农”融资担保瓶颈问题。粮食、畜牧、农发行要积极运用地方储备粮计划,安排支持饲料加工企业、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养殖场搞好粮食的储备轮换和饲料加工,推行“六方合作”机制,带动养殖户降低养殖成本。通过发挥农业担保和地方粮食储备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条件,为争取纳入全省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创造条件。
 
  (二)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良种良法、圈舍改造和粪污处理为切入点,引导发展以标准化为基础、适度规模为主导、种养结合为方向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进畜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坚持适度规模养殖,鼓励以年出栏生猪100头、肉鸡12000只、肉牛20头、肉羊60只、年存栏蛋鸡1000只、奶牛10头为基本单元发展专业养殖户(场)。全面推行健康养殖,严格执行场地环境、引种育种、疫病防控、饲养管理等生产技术规程,不断规范养殖过程记录,逐步实现全程受控养殖。
 
  (三)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引进和培育畜产品加工大企业,鼓励、引导、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加工技术水平。重点抓好优质猪肉、优质牛肉、牛奶、禽类的精深加工,迅速增加畜产品加工总量,提高产品档次,支持和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增加外销出口,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畜牧业综合效益。
 
  (四)积极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大力实施“上山进沟、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生产模式。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牧草、青贮青饲专用玉米,实施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战略,提高秸秆利用率。把发展草食牲畜作为我市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的重点,加快推进“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变被动粪污处理成本性投入为主动利用粪污生产性投入,鼓励在畜产品优势产区配套发展沼气发电、有机肥加工等新兴产业。力争2012年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健全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加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监管、畜牧业物流四大体系。要支持全市现已取得种畜禽生产资格的种畜禽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建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逐步建立种畜禽质量监测体系,完善以县、乡为主的人工授精改良网络。要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加快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要大力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和肉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奶牛饲养、奶站和生鲜牛奶的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要按照建设秦巴地区物资集散地的要求,鼓励发展饲料、兽药产品直供服务,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信息和检验检测系统。大力支持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养殖农户提供饲料兽药、良种仔畜、疫病防控、产品销售等一条龙的专业优质服务。
 
  (六)大力推行利益联结新机制。鼓励和扶持以农民为主体的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推行种畜禽场、饲料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六方合作+保险”产业化经营新机制。积极推行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向农户提供仔畜禽、饲料、防疫、养殖技术,并按协议以增重计费方式付酬,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寄养”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向农户提供配套服务,按保证农户收益的协议价回购,农户按标准修建(改造)圈舍进行规模养殖的“订单养殖”模式。宣汉县等奶牛主产区,要建立完善乳品企业和奶牛养殖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奶价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建立种畜禽、饲料、养殖、加工、储藏、营销等环节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摊机制,鼓励由产业链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市场风险金,提高各环节的风险防范能力。
 
  (七)加快畜牧科技进步。各地要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健全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畜牧科技入户”工程,通过科技培训、示范带动等形式,大力推广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配套技术、优质畜禽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和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各级政府要保障培训经费,依托“五业”培训和“绿色”证书工程,对广大养殖户普遍开展现代畜牧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畜牧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畜牧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加大畜牧技术推广师资培训、技术人员在职教育,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畜牧科技推广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畜牧业科技推广队伍多元化、技术服务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大力开展畜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承包活动,到2012年,科技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5%以上。
 
  四、营造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大投入力度。要依法建立完善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整合政府性农业资金,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市、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种质资源保护、良种良法推广、规模化养殖基地和优质饲草基地建设以及畜牧科技推广等。特别是要依法保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免疫造成的动物应激死亡、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贴、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疫情控制扑灭、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以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财政性经费开支。要逐年增加畜牧科研和技术推广经费,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搭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扩大畜禽养殖保险范围。按照《达州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及企业冻猪肉储备机制。对符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要求的养殖基地建设,优先配套安排“金土地”工程、红层找水、沼气建设、环保治理、农村公路畅通(通达)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认真落实良种引进、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和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生产建设用地,鼓励支持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格。各地收取的排污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治理,扶持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新兴加工产业,促进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把规模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紧迫感,抓住发展机遇,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到更加重要的工作日程,科学编制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达县、宣汉县、大竹县、渠县等我市四个生猪调出大县要力争纳入全省现代畜牧业试点扩面范围,其余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争取纳入试点扩面范围。各地既要贯彻落实好现有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又要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畜禽产业、重点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打造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纳入县域经济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强力推进。市、县(市、区)要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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