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市直相关部门:
近期,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以“深度调查,‘瘦肉精’黑色产业链,双汇被曝使用问题猪肉”为题进行了报道,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加强肉品及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确保生猪养殖、肉食品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质量安全,确保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养殖的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和宣传媒体要加大科学养殖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供科学养殖知识,加强养殖户、规模养殖场的指导。要以河南省生猪养殖出现的问题为题材,通报情况,开展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提升养殖户质量安全意识。
二、严格检查,规范养殖、屠宰、经营行为
(一)加强养殖源头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饲料、兽药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规范的免疫、消毒、用药用料、检疫、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切实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二是加强饲料兽药危禁品的监测。不定期的对饲料兽药经营单位、养殖户进行抽检,严厉查处违规添加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沙丁胺醇、三聚氰胺、镇静剂类、苏丹红等行为。三是严格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发现有类似“健美猪”的畜禽,要重点追查饲料情况、畜禽的健康状况,对监测、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一律不准出户、出场、出村,并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依法进行处理,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
(二)关闭不合格的屠宰场点。按照《遂宁市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关闭不合格的屠宰场点。同时,加大对重点地区生猪来源的检查力度,严把生猪收购质量关,规范屠宰企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猪(牛、羊)屠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发现违禁添加物的食品一律不准出厂。
(四)加强流通领域肉食品质量安全检查。针对双汇使用问题猪肉情况,要密切关注质量安全信息,做好对相关的产品进行清理、登记工作,同时加强其它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并妥善处置。
(五)加强餐饮业肉类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针对近期问题猪肉的情况,要求各餐饮业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杜绝问题猪肉进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全面清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各部门要依据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清理、整顿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顿,及时处理,并将清理整顿情况于4月20日前,书面报市食安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