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严防“地沟油”和其他掺杂使假的食用油流入餐饮环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10]3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强化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以“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物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
要求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单位要建立有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的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 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
以市区、乡(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时间自2011年6月27日起至7月27日,为期一个月。
四、组织领导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成立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毕拉祥局长任组长,黄岩松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处。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沟油”专项整治做为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拉网排查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留盲区。
(三)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运,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发挥舆论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曝光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典型案例,防止不当炒作。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六)建立长效机制
要健全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杜绝采购、使用“地沟油”和劣质食用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市专项整治督导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要采取挂账督办、跟踪督导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做出专题总结报告,于7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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