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07〕15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07〕1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07 11:44:02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09
核心提示: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抓好油料生产,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在全国油料生产效益偏低、油料种植面积持续下滑、国内食用油产需缺口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油料生产取得较大发展。2004年—2006年,全省油料种植面积年均达到410万亩左右,单产年均达到108公斤左右,总产年均达到45万吨左右,与2000年相比,面积减少40万亩,单产增加23公斤,总产增加6.5万吨。但我省仍是食用油短缺省份,每年需调入食用油 20 多万吨。特别是随着人民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7〕156号
发布日期 2007-12-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抓好油料生产,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在全国油料生产效益偏低、油料种植面积持续下滑、国内食用油产需缺口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油料生产取得较大发展。2004年—2006年,全省油料种植面积年均达到410万亩左右,单产年均达到108公斤左右,总产年均达到45万吨左右,与2000年相比,面积减少40万亩,单产增加23公斤,总产增加6.5万吨。但我省仍是食用油短缺省份,每年需调入食用油 20 多万吨。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刚性增长,我省食用油的产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增加油料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抓好油料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实现恢复性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基本原则。坚持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原则,不断提高食用油自给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满足省内对食用油增长的需求。调整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培育油料优势产业带。
 
  (二)目标任务。一是稳定夏季油菜种植面积,扩大秋季油料种植面积,实现油料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力争到“十一五”末,使我省油料种植面积稳定在420万亩以上,与2006年相比,增加20万亩,增长5%;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增长14%左右。二是加快品种选育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努力提高单产和含油率。力争到“十一五”末,油料单产达到120公斤,比2006年提高9%左右;油料含油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三是积极开发核桃、杏仁、沙棘、花椒等木本油料,因地制宜地发展芝麻、胡麻、油葵、荏籽、荠蓝等特种油料作物,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单产水平。开展棉籽油脱毒技术研究,开发利用棉籽油资源。
 
  二、加大油料生产扶持力度
 
  (一)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15个油料生产基地县,重点加强良种繁育,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高油料综合生产能力。陕南地区的汉江流域、月河流域重点建设“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生产基地,关中地区黄河、渭河、洛河沿线重点建设花生生产基地,陕北榆林地区重点建设芝麻、油葵等特色油料生产基地。
 
  (二)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低芥酸菜籽油、花生油及其他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延长油料产业链条,利用油饼、豆饼等优质蛋白饲料发展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
 
  (三)积极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降低油料生产风险,稳定农民种植收益。
 
  三、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油料作物“种子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油料作物育种技术平台和新品种产业化基地,加强相关配套技术集成创新,培育高产、优质、高油、多抗的油料新品种,不断提高我省油料生产水平。
 
  (二)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生产基地县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重大技术和优良新品种。重点推广“双低”油菜、高产花生新品种,加快普及油菜轻简栽培、花生地膜覆盖等技术,分品种建立高产示范展示区,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各级农业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三)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支持油料播种、收获机械研究和开发,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问题。支持发展油料生产机械化,在陕南“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县启动油菜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
 
  四、完善油料和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健全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5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食用植物油省、市两级储备制度。2008年建立8000吨省级应急食用油储备,各设区市也要按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的需求建立和完善食用植物油储备。
 
  (二)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三)培育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引导省内油脂和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支持有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油料生产基地县和物流集散地设立期货交割仓库。加强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和农民的期货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和农民利用期货交易套期保值,稳定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四)控制油料转化项目。积极落实国家扶持油料和食用植物油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坚持食用优先,严格控制油菜转化生物柴油项目,从紧控制油料和食用植物油出口。
 
  五、科学引导社会消费
 
  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统一大豆产品标识,要求列入标识目录内的大豆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实现优质优价,促进油料生产。加强宣传引导,提倡合理食油、用油,科学消费,减少浪费。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供销工作。要及早安排明年春播油料生产,稳定增加油料播种面积。要加大市场调节和监管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组织调运工作,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要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食用植物油 食用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05)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8)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