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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汉市价发[200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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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05 14:31:55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05
核心提示:近期我市猪肉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并影响到其他相关副食品价格的上涨。为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做好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陕价发明电[200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汉中市物价局
汉中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汉市价发[2007]74号
发布日期 2007-05-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物价局:
 
  近期我市猪肉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并影响到其他相关副食品价格的上涨。为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做好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陕价发明电[200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副食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变化。从现在起,各县区物价局要对肉禽蛋、水产品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对生猪、鸡蛋出场(或收购)价格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品种是: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白条鸡)、鸡蛋、草鱼、鲢鱼。
 
  二、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监视市场动态。各县区物价部门要安排专人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巡查,全面了解肉禽蛋等副食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如发现市场出现排队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要随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价格部门报告,重大情况要专题报告。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安排。各县区物价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要由专人负责,预警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上报市场情况要及时,分析要准确真实,重大情况不迟报、不漏报。市物价局价格监测预警值班电话:2628612,传真:2628612。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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