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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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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28 17:19:58  来源: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279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0〕89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2010-09-20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govinfo.nlc.gov.cn/lmzz/lssj/xxgb/xazfgb/20112/201104/t20110413_672117.html?classid=409#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0〕89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对黑窝点一律取缔,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责分工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一)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排查,杜绝食用油脂生产环节中掺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保证上市食用油脂的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用油的监督管理,禁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食品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和从事劣质食用油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二)工商部门负责对经环保部门资质核准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照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经营行为;加强对流通环节销售食用油的质量监管,督促市场销售者严格执行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销台账。

  (三)食品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食用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和“地沟油”的流向记录,负责对餐饮环节(特别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使用劣质食用油脂的查处。规范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行为。做到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分离、定点放置,设置回收容器,督促其对每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及时清理不过夜。

  (四)农业部门要开展对畜禽生产饲养场所及喂养饲料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农业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畜禽饲养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地沟油”的行为,应及时向工商、环保、公安部门通报,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五)环保部门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资质核准,并监督其生产行为符合环保要求;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正确处理废弃食用油脂,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收运处置企业和深加工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管。

  (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地沟油”排放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按照有关规定将“地沟油”交由合法的收购加工单位进行处置,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

  (七)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打击各种无证照收运、处置“地沟油”的行为,取缔以“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黑窝点,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积极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体系。各区县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区域性统一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落实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等相关操作要求;城市综合执法和环卫部门要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和个人实施备案登记和挂牌上岗制度,并监督落实相关要求;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置情况。要逐步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二)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的监管。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监管。未经环保、工商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提炼加工和销售。有关从业单位要严格建立产出物销售记录,其产出物不得向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销售,销售去向应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定期报告。环保、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严格取缔未经审查同意设立的加工点。

  (三)加大对餐厨废弃物处置相关行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力度。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政策支持市容环卫部门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规范化企业开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发改委、市市容园林局、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尽快确定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区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示范推广。各区县要积极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四)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严格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各区县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政府及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支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关于食品安全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宣传食用“地沟油”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督查重点持续进行督查,并定期将督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各区县政府也要及时组织督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各区县政府、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公安局要在9月28日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本辖区、本部门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告。市食安委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省食安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方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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