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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六政[200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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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15 02:44:11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3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六政[2005]49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抓住这次“万村千乡”试点工程工作的有利时机,做好试点工作,有利于打造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动农村市场发展理念、发展内涵和发展格局的重大转变;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有利于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这一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因此,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试点”工作,切实推动“四个创新”,构筑“五大体系”。实现农民受益、企业获利、市场繁荣、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2005年至2007年工作目标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配送中心6个、乡村店合计910家,其中乡级店332个、村级店578个;农资连锁经营配送中心3个、乡村店合计560家,其中乡级店322个,村级店238个(见附表)。
 
  (二)工作任务。试点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时间性,各涉及单位都要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1、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任务:(1)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2)设立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3)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目标,分解试点工作任务,并纳入政府业绩考核的评价体系;(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五大体系”建设的试点政策;(5)研究制定本地的财政资金配套等试点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6)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注意帮助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办证、用地、贷款、市场开拓、政策执行等方面问题,为试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7)打破地方封锁,鼓励竞争,对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一视同仁,给予公平待遇;(8)加大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的力度,坚决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9)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争创全省示范;(10)加强试点宣传,营造企业积极参与、群众广泛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11)规划和引导有关方面和企业 ,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环境,扩大消费。
 
  2、商务主管部门的任务:(1)负责制定本地试点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2)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联系和协调;(3)建立试点区域联系制度;(4)组织上报试点工作;(5)负责试点项目和申请资金支持计划的审核上报;(6)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反映;(7)负责试点项目的验收。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万村千乡”项目验收的初审,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8)受理、审核并上报企业提交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9)妥善保管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和资金拨付申请等有关资料,以备核查;(10)配合财政部门定期对试点项目的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及时到位;(11)及时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及资金拨付、使用、贷款项目预期效益与实际效益比较、分析和评价、试点企业上年度的计划完成等情况;(12)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并提出有关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的政策意见。
 
  3、企业的任务:(1)按照要求,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试点资格,批准后成为试点企业;(2)制定发展目标,编制并上报项目和申请资金支持计划;(3)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等规定要求,加快试点项目建设;(4)就配送中心的建设和改造项目贷款,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每月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表;(6)与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保证书,规范经营;(7)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建设中遇到的问题;(8)项目竣工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9)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验收、复查和抽查工作;(10)对年底前实际完成的项目,及时向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11)就上年度试点项目计划完成、补助资金使用、项目经济效益等情况,及时向商务、财政部门报送书面报告;(12)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网络,定期报送企业情况及经营信息。
 
  三、落实政策措施
 
  为保障“万村千乡”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中央和省制定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支持,规范工商管理,扩大经营范围,创建“绿色通道”, 优化外部环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县区、乡镇、村、龙头企业形成一个认真负责、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组织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区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策措施的同时,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出台有关鼓励试点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执政为民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我市试点工作,由六安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组负责指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牵头部门具体抓,要把此项工作放在首要议事日程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地区: 安徽 
 标签: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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