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乡饮用水条件,保障饮用水需求,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增强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市城乡供水工作全面推进。截止2006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供水工程17处,日供水能力达33万吨,城市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初步形成了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的城乡供水体系。但是,随着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存在区域性供水水量不足,水源水质恶化等问题。特别是乐安河德兴段的水质下降过快,信江河上饶城区段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并下闸蓄水后,水的流速减缓,水体交换量减少,自净能力降低,导致水质富营养化,并出现了水体异味情况。如何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事关民生的重大政治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制定近中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抓好这项惠及全民的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新上饶。
二、要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各地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
首先,要加大水源地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源控制,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从源头上解决好水源污染问题。第一,要控制住工业污染的排放。各地各部门要对水源地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依法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环保标准,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尤其是信江河上饶城区段及其上游的工业污染企业要限期治理,不能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一律关闭。第二,要控制住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各县(市)要尽快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2007年,信江河上饶城区段一江两岸的排污口要治理完毕,沿河上下游排污口也要列入治理计划。解放河的河道综合整治要着手准备,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治理到位。第三,要千方百计控制住农业污染。各地要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场点的污染综合治理,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工程,信江河城区段上游信州区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要立即启动综合治理方案,要从根本上治理到位。
其次,要立足长远,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和《上饶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拆除现有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要一律予以拆除。各县(市)县城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要在200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积极做好建制镇的水源保护,着手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三、要加快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各地要根据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加快城镇城市供水设施、排污设施的建设和技术改造,扩大供水范围,保障用水需求,实现达标排放。“十一五”期间要尽快建成以上饶市中心城区20万吨/日自来水厂为龙头的一批城市(县城)水厂项目,同时把城市供水管网建设作为重点,努力提高供水覆盖面。上饶中心城区要加快140平方公里范围的供水和污水管网规划和建设,新区加快建设,老区加速改造。要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污水处理”的原则,新区做到供水和污水管网一步到位,老城区雨污分流要逐年改造,分步到位。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上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07年10月底前要开工建设,各县(市)所在地城镇也要着手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部建成,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要全面取缔城区(城镇)的自备水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用地下水资源。要积极开辟新水源,加快大坳水库和县(市、区)的库区水源引水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努力解决市区和城镇备用水源问题。
四、要全面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水厂供水和取水点的水质监督,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水源水质及水源地环境的检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对供水单位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水源保护区内餐饮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缔营业执照;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报表和公开发布制度。卫生、建设部门要根据饮用水水质国家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乡村供水单位的管理,促进规范操作,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五、要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分年度量化建设任务,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形成合力,按照“任务统筹安排、部门分工明确、实施各负其责,年度统一验收”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的方式推进村级饮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从乡镇供水工程延伸解决,连村或单村建设高标准的农村自来水工程,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筹措配套资金,推进工程建设;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法规标准对饮用水质量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水质监督监测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服务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饮水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完工后能长期发挥效益。
六、要建立健全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联动机制、应急机制和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动态评估机制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要在市饮用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建立同一流域水源保护市、区、县联动监管机制。各地应根据所辖区域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啤5痹??⒐┧??史⑸?卮蟊浠?蚬┧??垦现夭蛔闶保?笆逼舳??痹ぐ浮蝊GB2312">各地要按照“有偿使用”、“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城市(县城)居民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实行动态评估,适时调整。中心城区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要实行“同城同价”,信州区与上饶县的水价、污水处理费要对接并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要认真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
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敏感性强的系统工程。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又要从长计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和完善与全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规划,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一是要抓紧完成《上饶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好全市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确定一批跨区域调水、蓄水、引水工程;二是要编制好《城乡居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明确近、中期全市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三是要组织编制《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制定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监控设施、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具体方案,着力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不足、安全保障措施薄弱、应急能力不高以及水污染等问题。
八、要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用水护水新风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要高位推动,人人参与,全民动手,特别是信江河谷流域沿线的各县(区)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好“保护信江、保护母亲河”活动。各群众团体、街道社区等社会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母亲河、保护饮用水源。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给予曝光,社会舆论要对不良行为进行谴责。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自觉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倡导一种文明用水护水的新风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