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9福建名牌产品的通知(闽政文〔2010〕12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9福建名牌产品的通知(闽政文〔2010〕12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8 21:47:32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38
核心提示:根据福建名牌产品评价程序,经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同意授予实达牌票证打印机(针式)等515项产品(具体产品名单列后)“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发布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10〕12 号
发布日期 2010-0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名牌产品评价程序,经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同意授予实达牌票证打印机(针式)等515项产品(具体产品名单列后)“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希望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培育和壮大我省产业集群,带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闽货综合竞争力,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09年福建名牌产品名单.doc   附件下载.doc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