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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潮府办〔200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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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0 13:52:48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408
核心提示: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潮府办〔2004〕40号
发布日期 2004-06-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haozhou.gov.cn/bmwj/60146.j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四日
 
  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
 
  (潮州市农业局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为加快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建设中高级、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以改革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体制为动力,以现代信息、检测和物流技术为支撑,从实际出发,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增加投入,加快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
 
  二、建设目标
 
  通过改革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体制和建立良性投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和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发布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和储藏、运销、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提升市场的功能和档次;发展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支持建设跨区域配送中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卫生、机制健全、信息灵敏、交易方式先进、运行规范、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三、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市、县(区)计划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规划工作。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有关法规的要求。应从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主要是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集散地现有运行良好、交易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扩建或升级改造,对条件许可和缺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地区适当新建市场。
 
  (三)企业投资,政府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主要靠企业、私人业主投资建设,政府对市场的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扶持。
 
  (四)改革现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体制。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下,建立起依靠企业自立经营、自主投入、自我发展的机制,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原则,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
 
  四、区域布局
 
  (一)在潮安县、饶平县茶叶主产区和湘桥区建设茶叶批发市场。
 
  (二)在主要水产品生产区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
 
  (三)在潮安县花卉主产区建设花卉市场。
 
  (四)在凉果主产区建设凉果批发市场。
 
  (五)配套完善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是检测系统、信息系统等建设。
 
  (六)对市区部分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肉菜市场逐步进行改建、配套。
 
  五、建议计划
 
  拟从2004至2008年5年内,全市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4—6个,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茶叶市场2个,花卉市场1个,鱼、肉、菜综合市场2个;改建和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5—8个,重点对2003年被国家农业部定为“全国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的枫春果菜水产批发市场进行检测系统、信息网络等方面的配套建设。
 
  六、组织措施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重点批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农产品批发市场运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场经营者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进入省、国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行列,促使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产品标准化、具有多功能的规范化批发市场方向发展。
 
  (三)打造名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基础上,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销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要强化农产品加工、包装、装璜意识,改进和提高加工、保鲜、储藏、包装技术水平,拓展市场销售,实现农产品大生产、大流通。
 
  (四)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定点市场的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日检机制。同时,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协会,并通过协会,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
 
  (五)整顿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各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秩序整顿,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撤销不合理的关卡,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地区: 广东 
 标签: 批发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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