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奶业发展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2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奶业发展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09 11:59:03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14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河北省发展千万吨奶工程实施规划》(冀政〔2004〕50号),促进我省奶业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办函[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3 生效日期 2005-04-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12-06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冀政字〔2022〕5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河北省发展千万吨奶工程实施规划》(冀政〔2004〕50号),促进我省奶业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积极扶持和引进大型乳品加工企业
 
  (一)保证大型乳品加工企业(日处理鲜奶能力100吨以上)建设用地需要。国内外知名乳品加工企业在我省新建或扩建奶业建设项目,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县用地计划指标内安排不了的,从省预留指标中协调解决。对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可以先行办理控制性工程用地施工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用地报批手续。大型乳品加工企业占用耕地的,可以自行补充耕地,经验收合格后,省市不再收取耕地开垦费;企业没有条件自行开垦耕地的,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耕地开垦费。各地在引进或新建乳品加工业时要从实际出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保证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信贷资金需要。各级农业银行对从事奶业生产和加工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乳品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子公司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对能够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且经各级扶贫、财政部门确认的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要向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由省级农业银行直接营销、调查、评估,提高审批效率。
 
  (三)把大型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评选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重点,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新建生产线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并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加大对规模奶牛场和奶牛小区建设的扶持力度
 
  (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规模奶牛场和奶牛小区的扶持力度,每年在预算安排中,要突出重点环节,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扶持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以及符合条件的养牛户。
 
  (五)各级农业银行对农户购买奶牛扩大规模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推广“户贷企保”贷款模式,形成奶牛养殖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利益对接。省信贷扶贫资金要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奶牛养殖业。
 
  (六)完善用地政策,鼓励企业和奶农在荒山、荒地建设奶牛规模饲养场和集约化饲养区,对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建设奶业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的,按农用地对待,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对符合政策的奶牛小区内用电,执行照明电价标准。对奶牛小区内用水按农业用水有关政策执行。
 
  (七)各级畜牧、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规模奶牛场和养殖小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大力推广《河北省奶牛小区建设标准》,提高奶牛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建设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
 
  (八)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搞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对奶牛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将清洁能源生产、无害化高效有机复合肥料生产和绿色奶源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奶牛粪便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大力支持饲草饲料业发展
 
  (九)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饲草饲料种植。在平原农区扩大饲料作物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尽快实现“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的转变。在黑龙港流域围绕盐碱荒地、冬闲田开发,大力发展紫花苜蓿、冬牧70黑麦草等优质牧草,建立商品牧草基地。
 
  (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在环京津、环省会和京深、京哈、京沪沿线,加大秸秆青贮、微贮、氨化处理力度,推广种植饲用玉米,建设秸秆综合开发基地,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对农户购置秸秆综合利用加工机械进行补贴。
 
  (十一)加强饲料安全监管。坚决查处在饲料产品中添加违禁药品和滥制乱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网络。
 
  四、加快奶牛胚胎移植等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二)加大优质胚胎的生产和引进力度,重点建设省、市两级奶牛胚胎移植中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胚胎移植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支持项目。在农业基建和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向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倾斜,重点用于扶持奶牛胚胎移植技术在我省的推广和应用。
 
  (十三)培训胚胎移植技术人员。各级政府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胚胎移植技术培训,支持奶牛良繁企业,聘请知名专家到企业进行授课和指导,以尽快提高胚胎移植人员的技术水平,培育壮大胚胎移植技术队伍。
 
  (十四)各级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提高奶牛繁活率技术、奶牛性控胚胎生产、奶牛疾病检测与防治技术、牛奶质量快速监测技术等方面的攻关研究和技术集成配套,为促进奶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五、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与监测体系
 
  (十五)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财政资源,将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集中资金重点支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十六)建立隔离检疫场。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在省界或奶牛重点养殖区建立隔离检疫场(库),对引进奶牛或疑似染病奶牛实施隔离检疫,确保引进健康奶牛。
 
  (十七)建立奶牛疾病信息处理和病害奶牛无害化处理系统。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以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乳制品加工企业和新建乡镇动物防疫站为主体的奶牛疾病信息处理系统,实现全省奶牛疾病联网管理。在奶牛集中养殖区域配备专用封闭运输车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备,加强对病害动物及其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和蔓延。
 
  六、加强奶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十八)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尽快制定我省奶业生产、加工、疾病防控、饲料生产等标准体系,引导乳制品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的标准水平和产品档次,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十九)各级工商、畜牧部门要加强奶牛冻精的市场监督,依法查处奶牛冻精的违法生产和销售,取缔劣质种公牛,维护奶牛冻精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对省种公牛站的管理,提高冻精质量,扩大推广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奶业发展需要。
 
  (二十)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要健全乳制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以国家级检测机构为龙头、以省级检测机构为骨干、以市级检测机构为重点、以县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乳制品安全检测体系。实行乳制品市场准入制,严格生产条件审查,重点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和含乳饮料,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乳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和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确保乳制品质量。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执法工具,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七、建立健全奶业技术服务体系
 
  (二十一)加强对基层奶牛配种改良及畜牧兽医站点的扶持和管理。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扶持,加快标准化配种改良站点建设步伐。推行配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提高配种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做好牛群的疫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繁殖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保证牛群的健康体质。
 
  (二十二)加强奶牛饲草饲料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优质饲草种植技术和全株玉米青贮技术的推广应用,搞好奶牛专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生产以及奶牛专用蛋白质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十三)积极培育壮大奶业协会组织。通过立法和政策扶持加快奶业协会发展,使奶业协会成为联接奶农与企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
 
  八、加快培养奶业高级专门人才
 
  (二十四)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要设立与发展奶业相关学科专业。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扩大招生规模,扩大现有专业点的招生计划,加速培养奶业高级专门人才。
 
  (二十五)加强在职技术人员培训。各级畜牧、教育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技术人员的培训方案,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和科技优势,通过进修、深造等形式,面向在职人员开展岗位培训,传授奶业生产和乳制品深加工等先进科学技术。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教师深入生产和管理一线,通过传、帮、带等形式,扶持培养一大批一线的业务能手。
 
  九、保障牛奶运输畅
 
  (二十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优先给运送牛奶车辆办理道路通行收费月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减轻其经济负担。对运奶车辆在运奶过程中的违章处理,实行先登记放行事后处理政策,保证鲜奶在我省境内的运输畅通。“绿色通道”有关政策按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0号)规定执行。
 
  十、建立奶牛保险制度和奶业风险基金
 
  (二十七)建立奶牛保险制度。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奶牛保险试点工作;各保险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开展奶牛保险试点,研究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奶牛保险的机制和办法,切实保障奶牛养殖户与保险机构双方的利益。
 
  (二十八)积极筹集奶业风险基金。在奶牛保险业务未开展的地方,积极尝试奶业风险基金制度。奶业风险基金主要由乳品加工企业赞助、奶牛养殖户投保、财政适当补贴等渠道筹集。奶业风险基金主要用于除国家政策补贴外,因不可抗拒的各种灾害造成奶牛毁灭性死亡从而给奶牛养殖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补助。奶业风险基金由畜牧主管部门和奶业协会共同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实施生态奶业发展战略
 
  (二十九)积极开展生态奶业试点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生态奶业试点工作。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奶牛小区和乳品加工企业,按照生态奶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指标进行生产和经营,建立生态奶生产基地和生态乳品生产线,并对相关服务体系进行引导和扶持。
 
  (三十)建立生态奶业认证体系。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管理、畜牧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发展生态奶业的实际需要,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生态奶业涉及的饲草饲料生产加工,奶牛饲养、乳品加工、产品标识、奶牛粪便和污物处理等各个环节要制定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建立生态奶业及生态乳品的指标评价体系、资格认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促进生态奶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规划 奶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09)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