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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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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9 03:44:23  来源:临汾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23
核心提示:近年来,在党的改革开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指引与扶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农业机械化有了长足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对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
临汾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临政发〔2010〕53号
发布日期 2010-11-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党的改革开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指引与扶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农业机械化有了长足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对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农机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着力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强势推进农机化工作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优化农机化结构,延伸农机化链条,扩大农机化领域,推动农机化在由数量增长、规模扩张的同时,向布局合理、质量与效益提升、创新驱动与优化产业集群快速壮大和发展的方向转移;着力运用先进生产力和技术,实施农机化科技兴农战略,以提升农机化效益和科技水平为核心,积极搭建农机化科技兴农服务平台和技术平台,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机、农艺和农业经营的协调发展与不断进步;着力推进不同区域农机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鼓励条件好的地区跨越发展,其他地区加快发展,积极推进丘陵山区发展,努力实现农机化科学发展;着力增强农机化功能,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的合理配置,不断推进和提升大宗粮食生产、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加大协同攻关和工作力度,带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培育建设,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健康发展;着力加快农机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实施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农机化管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依法行政能力。
 
  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围绕建立与完善农机化发展“五大板块”开展工作。“五大板块”即建立、完善和加快大宗粮食生产农机化发展板块;建立、完善和加快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机化发展板块;建立、完善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农机化发展板块;建立、完善和加快农机化科技兴农发展板块;建立、完善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机化公益性服务事业(产业)发展板块。
 
  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85万千瓦,年均增长3.5%。其中,在优化、合理、高效发展农业耕种收管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的同时,农业灌排机械动力达到25万千瓦,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动力达到20万千瓦,新农村建设公益性服务事业(产业)机械动力达到1.2万千瓦。与此同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和关键生产环节的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68%。全市大宗粮食生产小麦机械化生产实现全方位发展,玉米机械化生产能力有显著增强和提高;小杂粮、林果、薯类、中药材、牧草、油料、设施农业和养殖、加工等特色和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领域进一步扩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有新的大的增强,作用与效益有大的提升;农机化先进机具与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关科研开发力争站在全省、全国领先的位置上。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76万千瓦,其中,在优化、合理、高效发展农业耕种收管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的同时,农业灌排机械动力达到30万千瓦,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机械动力达到35 万千瓦,新农村建设公益性服务事业(产业)机械动力达到2.3 万千瓦。与此同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和关键生产环节的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4%。全市大宗粮食生产全面实现机械化;特色和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大跨度发展,其成果充分显现;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其先进装备与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灌排机械化有力有效;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备,作用和效益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现代化的农机作业体系、服务体系、工作体系、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农机化科技兴农工作具有独立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组织和服务机制。农业机械化向“高级阶段”步入。
 
  三、工作重点
 
  对上述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进行落实,“十二五”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农业机械化提升和跨越工程。紧紧抓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个根本,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化发展结构,扩大农机化发展领域,增强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在“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更有力的提升小麦生产机械化,强化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扩大山区小麦机收面积。重点抓好玉米生产机械化发展,在平川和丘陵山区玉米生产大县,建立玉米机械化生产基地,强化农机化先进装备的投入与运用,引导和带动玉米生产机械化发展,实现玉米生产机械化的重大突破和进展。与此同时,丘陵山区要加强机械化耕作、发展机械化收获、实现机械化播种,通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丘陵山区农机化实现新的提升和发展。要进一步抓好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农业灌排,以及新农村建设公益性服务事业(产业)农机化发展。多领域实现农机化资源利用和装备投入的最大化,充分体现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按照农机化发展进程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大力度、宽领域、高效能的推进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重点推广和发展马力大、效能强、功能优、复式作业的农业机械,逐步淘汰高耗、低效、单一、污染严重的农业机械,扩大和提高耕种收管新型大型机械的配套比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把农机化新技术运用其中,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做强做大;丘陵山区要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推广和发展轻便、耐用、低耗、强能的小型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强化对发展丘陵山区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工作和指导,重点抓普及、抓提升,在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技术上加快发展步伐;积极发展农业灌排机械设备,加强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机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努力满足农业灌排需要,不断提高农业灌排机械装备水平;大力发展与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逐步向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领域延伸,把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做宽做力。要在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加强农机推广队伍建设,提高农机推广工作能力,促进农机推广实现“先进适用、技术普及、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效能增强、推动发展”的目标。与此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多元化的培育和发展地方农机工业,增强地方农机工业自主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农机产品和农机化发展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加快农机化进程。
 
  (三)强化农业优势产业农机化发展。以加强农机化重点项目建设为引领,按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化布局,不断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加快特色和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继续在西山以蒲县、吉县、隰县、永和、大宁、乡宁为中心,突出建设薯类、干鲜果、牧草(养殖业)、烟叶、油料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在东山以浮山、古县、安泽和汾西为中心,突出建设小杂粮、玉米、核桃、特种种植和养殖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在平川以尧都、襄汾、曲沃、洪洞、翼城、侯马、霍州为中心,突出建设大宗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大棚蔬菜)机械化和农产品加工,以及中药材、食用菌、花卉机械化生产示范区。
 
  工作中,一是要把优化农机化结构布局作为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的核心来抓,大力提升各类示范区品位,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取得显著效果;二是要突出农机化作用和效能,深入研究和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在合理布局和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抓落实;三是要大力推广和运用先进机具与技术,向高层次、多方位、宽领域延伸,取得新发展;四是要在小杂粮、薯类、中药材、干鲜果、牧草(养殖业)设施农业建设与生产的重点区域,形成“机具完整、运行高效、质量提升、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机化体系和产业链,耕、种、收、管农机化普及率达到70%以上,并且要发展机械化分级、贮存和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粮食和特色、高效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
 
  (四)强化农机化科技兴农支撑力。围绕优质、高效、安全、节能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农机化技术。要大力推广和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土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地膜覆盖、高效植保,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低碳生产、富有生态的农机化技术。全市新增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150万亩,累计达到350万亩。同时,新增机械化土地深松面积160万亩,累计达到180万亩;机械化精少量播种、化肥深施占到总种植面积的75%以上;机械化秸秆还田实现应“还”尽还,能“还”则还,并且围绕发展畜牧养殖业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进行机械化饲料青贮、氨化、加工和农用气化的开发,积极做好农作物秸秆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在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机化发展的各个领域抓工作创新、抓技术提升。
 
  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化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每一个县至少建设二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且高效能的示范基地;要制定标准,加强引导,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机化科技示范户,全市农机化科技示范户要占到农机专业大户的40%以上;要加强农机与农艺、农机与农业增效的科学攻关和工作落实,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相互适应、互为一体的耕作技术模式,为农机化作业创造条件;要加强农机化科研开发和技术交流,集中智慧和力量,突破薄弱环节农机化技术瓶颈,把知识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凸显农机化科研开发成果。要在农机部门抓农机化科研开发的同时,鼓励民间积极开展农机化科研开发,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提高农机部门和民间科研开发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形成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提升农机化科研开发水平和能力。
 
  (五)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升级。进一步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机化由分散经营向产业集群转移。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机具增长、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升级、特色鲜明”的农机专业大户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土地投(入)股,多方位、多元化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全市新培育和发展农机户1.5万户,累计达到15万户,其中新培育和发展固定资产在30万元以上的农机专业大户1000户,累计达到2000户;新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120个,累计达到200个。并且要在大的中心行政村努力实现建设一个农机大院或农机“S”店的目标,集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经营和信息咨询、安全保障、培训教育为一体,充分体现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与作用。
 
  与此同时,要不断提升农机维修和营销水平,加强农机维修服务网点(中心站)建设,增强农机维修质量和效能;加强现代农机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和效益好的农机流通企业、农机品牌店和区域性市场。要鼓励农机专业大户进行联户合作,连片作业,规模经营,并积极探索发展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具有农机化鲜明特点的农机专业服务队开展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化跨区作业,跨区作业要由小麦向玉米、薯类、中药材、小杂粮等多领域延伸,由机收向机耕、机播、机管等环节拓展。同时,农机化发展要向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渗透,大力开发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机械,不断扩展与提升农机化服务领域和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2010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优化农机化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现代农业;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民不断增收、农村不断发展;有利于拉动和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增加农机化投入,扩大农机化领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保障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坚强的政策措施支撑。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积极落实农机化发展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在有关财政、税费、金融、保险、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此,一是要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强农机化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扶持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各项资金,继续完善和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燃油补贴和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与资金支持,落实好优先保证关键环节的农机化发展需要,以及农机报废和以旧换新管理工作。二是要把财政支持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对应,重点落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和农机专业大户在资金、基础设施和农机停放场(库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待遇。三是农机部门要会同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部门,开展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和农机保险业务,积极做好市、县财政实施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并且会同税务、交通等部门落实好农机作业和服务的税费减免政策。四是农机部门要与工商、商务、水利等部门加强合作,加强现代农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做好农业灌排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设备等工作。五是要结合新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产业)建设,有计划的开展机耕道建设,机耕道建设要纳入县(市)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加以实施。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农机培训、科研开发、试验鉴定等设备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三)深入推进农机化示范乡、示范村建设。要巩固、提高农机化示范乡、示范村成果。全市在“十一五”确立17个乡、50个村的基础上,再新增17个乡、50个村,即达到34个乡、100个村为新农村建设农机化示范乡和示范村。其标志是,农机化示范乡:农机管理机构和专业服务组织健全,农机化作业和基础设施功能完备,重点项目建设成果显著,特色和高效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机械装备与技术提高,各项农机化发展政策有力落实,农机专业大户占到所辖农户的20%至30%,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农机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程度大大提高,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有声有色,农机安全生产从机制、制度、责任等方面得到保障,农机化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农机化示范村:农机户占到所辖农户的30%以上,其中农机专业大户占到所辖农户的10%以上,耕种收管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0%以上,农机户户均收入比全市农机户户均收入增长20%,同时农机户的农机化作业纯收入占到其家庭年收入的50%,其中农机专业大户的纯收入占到其家庭年收入的90%以上。并且农机化各项工作走在同类村前头。通过农机化示范乡、示范村建设,引领农机化快速发展、跨越发展。
 
  (四)全方位狠抓农机化培训工作。围绕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机化实用人才,一是积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利用和落实好国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的工作部署,结合“阳光工程”、“送教下乡”等各类农机化培训项目,大力培养农机作业、维修、科研、技术指导和营销、管理等方面的能手。二是积极创新培训方式,解决人才资源开发不足的问题,加强农机化培训学校建设,采取多种方法、多种途径,在提高农民基本素质的同时,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农机化技术,加快急需的关键性农机和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集中力量攻克制约农机化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加大科普宣传投入,强化农机化基础知识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定向培养,增强发展农机化的社会意识,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四是积极创造条件,与农机化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相结合,建立农机化培训基地,在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的同时,加大新机具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力度,开展多内容、多作用、多效能的课题培训,既推动农机化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又促进农机化走“资源整合、共同利用、成果共享”的路子,努力开辟工作新局面。
 
  (五)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发展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农机、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公安、交通、水利、国土、科技、工商、商务和发展改革等部门间的协作,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国务院《意见》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职,各负其责,把农机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农机部门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培训教育、推动发展等农机化管理职能,建立与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农机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以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先行发展的姿态,下大力气把我市的农业机械化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地区: 山西 
 标签: 农业 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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