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进入五月份以来,我市和全国一样,出现了猪肉及相关副食品价格上涨势头,为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避免给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生活造成影响,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和市场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发改、商务和统计部门要及时掌握生猪货源信息,适当充实市级储备,增强市场异动干预能力。农业部门要对本地生猪生产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挖掘本地货源潜力,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做到不断档、不脱销。适度增加牛羊肉、水产品、鸡鸭等猪肉消费替代品储备量与投放量,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以缓解猪肉供求矛盾。国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平抑价格的作用,严格控制猪肉价格,不带头涨价,不囤积居奇,确保市场稳定。
二、加强价格监测、监管和调控
物价部门要实地监测各大经销企业及超市和集贸市场价格,密切关注猪肉价格走势,及时进行价格动态分析,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严格市场监管,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商务部门要根据我市猪肉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水平,择机投放市级储备,必要时,申请动用省级储备,适时平抑肉价;申请省级价调基金支持,加强调控手段。
三、妥善安排城镇低保居民生活
物价、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有关应急办法,在猪肉价格高位运行期间,对全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群体进行补贴,使他们的生活不因猪肉价格上涨受到影响,待猪肉供应价格处于合理价位后再恢复正常低保标准。
四、切实抓好生猪养殖生产
农业、物价、财政、商务等部门在现有生猪养殖基础上,尽快研究提出扶持生猪养殖生产的政策意见,一方面稳定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提高良种化水平,推进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鼓励养殖户积极饲养生猪,扩大养殖规模,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分析,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肉源供应机制。发改部门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停止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
五、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和肉品检疫工作
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生猪疫情监控工作,严格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检验检疫,对疫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推广新型疫苗,预防生猪疾病发生。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肉品检验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将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使人民群众满意。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