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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岭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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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2 10:56:05  来源:长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41
核心提示: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吉食安委明电〔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长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长政办发(2010〕62号
发布日期 2010-06-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区),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部门:   《2010年长岭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吉食安委明电〔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民众食品消费信心。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经营、规范执法。

  (二)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为期二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及各部门在整顿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广泛宣传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理念。

  (四)要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件。要积极宣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突出单位,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要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卫生、工商、畜牧、农业、商务、食品和药品监督、质监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主动通过公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宣传展板、宣传短信、公益广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二)要搞好现场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7月20日当天集中在政府门前、公园北门进行现场宣传活动。卫生局、工商局、畜牧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次由东向西布置宣传展位。通过"我宣传,你了解;你提问,我解答"的活动形式,让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从而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真正达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目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监管对象至少30人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县广电局要做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和宣传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宣传现场当天至少发放宣传单1000份,出动宣传车2台、设立咨询处2处、设宣传条幅2幅、设宣传板2块。

  (三)要扎实开展好"三进"活动。2010年8月5日--25日,县政府将组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好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即: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贴近生活的宣传途径,开展对薄弱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弱势人群的保护。各成员单位要准备好宣传材料,主要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开设食品安全宣传栏、开设咨询台、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认真开展好"三进"活动。通过一段时间工作,确保每个村、每所学校、每个社区设有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农村家庭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常识小册,所有中、小学校每学期开设相应食品安全常识教育课。鼓励发动中小学生作为食品安全义务宣传员,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

  (四)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生产成为食品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有培训计划和总结,并适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激励执法人员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场、区)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本乡镇、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县政府给予牵头部门一定的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挥部门优势与作用。要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搞好宣传总结,切实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范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务于10月1日前,汇总本部门宣传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音像资料和统计表报送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

 地区: 吉林 
 标签: 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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