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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双区政办发[200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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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4 15:39:18  来源:中国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12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07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双区政办发[2007]44号
发布日期 2007-10-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天河新区管委会:   现将《双台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十月十日


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自2007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提升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   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部门牵头,开展农业标准化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套用农药登记证的违法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以及对双孢菇和白灵菇生产、包装违法使用荧光增加剂的行为;开展毒鼠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行为,以及经营、推广和变相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过审定通过的农作物种子的行为;规范肥料登记,狠抓源头监管;加强化肥、复混肥等农用物资市场的整顿力度;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对双台子区铁东街道高家村肉制品等列入全省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组织开展获证企业的全面复查,对不能保证必备条件的企业且逾期不改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坚决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强制检验工作,严格要求获证企业出厂检验率达到100%。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严格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深入实施。到今年年底,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逐户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对无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集中开展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义务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监督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以进货检查验收为核心的自律制度;加大对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到今年年底,辖区内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立即组织对全区餐饮业许可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市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查处未经批准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擅自增加适用症或功能主治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实施药品GMP监督工作,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商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我区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牵头,严格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完善生猪进厂(场)检查验收、屠宰加工登记管理制度,对进厂(场)生猪的产地、检验检疫结果和出厂(场)肉品的流向进行登记;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害猪、注水猪及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严格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对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到今年年底,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开展关系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电线电缆、儿童玩具、汽车配件、扣件、燃气器具10类产品监督抽查,并加大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力度;立即组织对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获证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了解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及执行标准和行政许可以及强制认证情况,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无条件停止生产;对国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今年已抽查过的除外),对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查处。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全面清查辖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对辖区内出口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出口产品逃避检验检疫行为;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加强对高风险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强化对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疫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出口产品尤其是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备案的种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开展以起重机械为重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的办法,围绕事故多发的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开展治理攻坚战。严格组织“四查”,既查生产源头、查使用管理、查检验把关、查监管覆盖。对“四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梳理、列表造册,明确隐患整改的要求、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等,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危及安全的特种设备,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到今年年底前,全区冶金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全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气瓶检验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大型旅乐设施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查、治、管、扶、建多管齐下,将专项整治与强化全程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组织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逐级接受或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双台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督促检查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定本部门的整治任务和目标,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履行职责,整体联动。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善举行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工作体系。纵向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国家和省、市的各项部署落到处。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重审批、轻监管和少数执法部门及人员不行为、乱行为的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进行追究。

  双台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歌民  双台子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

  孟庆强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万明  区农发局局长

  祝成安  双台子工商分局局长

  王普仁  区卫生局局长

  任建民  区第三产业办公室主任

  范铁成  区发改局局长

  张云山  区经贸局局长

  陈福江  区科技局局长

  许秀梅  区监察局局长

  孙本智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守华  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秦志龙  双台子国税分局局长

  陈洪顺  双台子地税分局局长

  王学东  双台子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双台子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办公室主任李歌民(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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