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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五府办〔201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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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4 08:24:25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1270
核心提示: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持市场繁荣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五府办〔2010〕102号
发布日期 2010-12-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五指山市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持市场繁荣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尤为重要。特别是2011年我市贯彻落实国际旅游岛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特别是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和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要及早研究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市“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二、认真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整治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2月15日,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今年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畜禽屠宰各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利用“两节”期间食品旺销时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督促有关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节日市场得到全面净化,整治有成效。采取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市政府组织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联合检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食安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是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和其他休闲(方便)、散装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2、重点区域是各商场、超市、各类食品批发场所和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等节日食品主要销售场所。3、重点企业(单位)是蔬菜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作坊)、畜禽定点屠宰厂(供应点)、集体食堂及宾馆饭店等生产经营节日重点食品的企业。4、重点内容是各职能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五指山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五府办[2010]43号),加强对本部门监管领域中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相关服务提供者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四、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动员各种力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职能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重视信息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省、市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地区: 海南 
 标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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