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
当前我省正值盛夏季节,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加上我省外环境生物病原体分布较为复杂,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还不够完善,农村地区霍乱、痢疾暴发流行及群体食物中毒发生的风险依然较大。为有效防范农村地区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避免霍乱、痢疾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海南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8月1日- 10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情况;
(二)上半年辖区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情况;
(三)上半年开展现场卫生监督指导及签订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情况;
(四)厨师体检、培训和持证情况;
(五)食物中毒事故处理上报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8月1日-20日,各地卫生、食监部门根据职责联合开展工作,检查当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隐患与不足并撰写书面报告,提出整治意见。该阶段结束后,请各市县卫生局汇总当地工作情况,于9月1日前将总结报送省卫生应急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2010年9月1日-10月1日,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小组对重点市县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1.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县贯彻落实《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管理的通知》,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资料检查。主要查阅各市县制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开展申报备案材料审查、备案厨师资料和现场监督指导等相关工作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3.现场抽查。每个市县抽查1个乡镇和1个行政村,了解基层政府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三)检查情况反馈、通报阶段:2010年10月1日-15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将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或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收集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资料,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为保障我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奠定良好基础。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