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产品加工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10〕85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产品加工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10〕8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2 08:55:12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2073
核心提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现代热带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随着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热带现代农业的发展,立足我省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分重要。为做好2010农产品加工工作,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琼农字〔2010〕85号
发布日期 2010-04-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中心)、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现代热带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随着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热带现代农业的发展,立足我省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分重要。为做好2010农产品加工工作,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编制全省“十二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纲要。省农产品加工局要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组织编制完成《“十二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目标、方向和重点,确定优先发展的领域,合理规划加工园区和加工基地建设布局,指导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定安塔岭、屯昌屯城、琼中湾岭、昌江太坡等四个农产品加工园区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要加快推进发展。四个县的园区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完成专项规划,以规划指导发展。争取定安塔岭园区的椰国食品、嘻嘻食品、百味香食品、翡翠城酒业、南国食品,屯昌屯城园区的三荔果蔬加工,琼中湾岭园区的缫丝加工等在建项目建成投产,以及定安塔岭园区的鑫秋食品、德盛食品、绿水食品等3家试产企业正式投产。要切实抓好2009年冬交会上签约的12个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相关园区的市县主管部门要确保项目入园落户动工兴建。要积极协助海口和儋州市启动海口云龙农产品加工区和儋州白马井畜产品加工区建设,力争年内儋州白马井畜产品加工区引进上马雨润公司100万头生猪大型肉联加工厂动工兴建。同时要积极协助万宁、临高、澄迈、白沙4市县策划建立农产品加工区。
 
  三、搭建融资平台,支持企业上新项目。在省农业厅与省农发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融资平台的基础上,各市县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按照策划可研、储备、开工、投产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要求,组织好银企对接工作,争取信贷支持上新项目。要逐步推动与省农行、省工商行、省农信社等金融单位搭建融资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开辟多条融资渠道,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同时要争取市县政府设立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和专项信用担保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
 
  四、推动中部地区农民增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按省政府关于中部农民增收三年计划的要求,重点支持白沙竹笋加工、琼中缫丝加工、保亭南药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实施,打造一批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特色品牌,带动中部地区农民增产增收。
 
  五、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品牌向名牌转化。要选择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培育上市的重点,建设省级企业研发中心,逐步使其成为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不断推出新产品、新品牌。要在省农科院加工所已建立的农业部热带水果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的基础上,策划建立省级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各市县要鼓励支持本地一两家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市县政府和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资源、品牌优势策划好项目,“走出去、引进来”开展招商活动。特别是定安塔岭、屯昌屯城、琼中湾岭、昌江太坡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年内策划一两次招商活动,争取引进一批企业入园投资建厂。要重点推动引进雨润大型肉联厂等重大项目动工建设。
 
  七、推进建立农产品加工业联结农户的新机制。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培育一批与农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共同建设热带作物、热带水果、冬季瓜菜、禽畜产品等生产基地,建立起企业联结农户的新机制。今年要重点总结推广白沙竹笋、姜茶、木薯,琼中种桑养蚕、蜂蜜、灵芝,保亭南药加工等企业联结农户的经验做法,使之形成“发展一个产业,激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农民”的格局。
 
  八、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促销,拓展国内外市场。各市县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重点利用“冬交会”等,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参加“冬交会”的展示展销,不断提高我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品的知名度,扩宽产品销路,扩大市场占有率。认真组织好农产品加工企业赴黑龙江、陕西、马来西亚、新加坡开展促销活动,促销产品,推介我省农产品加工重点建设项目。
 
  九、建立农产品加工统计制度。要加强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建立农产品加工统计制度。各市县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指定统计人员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工作,以确保农产品加工统计信息按时、准确、真实、可靠报送,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争取省农产品加工局与省级重点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起联网直报制度,随时了解掌握骨干企业信息,指导工作。
 
  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宣传力度。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农业信息网、新华网、人民网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宣传工作。要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加工骨干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宣传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断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策划农产品加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加工业的地位、作用和典型经验,为我省农产品加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要推动成立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建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之家。
 
  请各市县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农产品加工的各项措施,组织好实施,切实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地区: 海南 
 标签: 农业 农产品加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5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317) 法规动态 (2767)
法规解读 (2671)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