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舒勇担任、镇长苏敏芳担任副指挥长,黄果平、贺锡泉、徐文昌、任代伟、李栋、余宏建、刘波、魏忠辉、凌兴伟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办公室:设在乌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主任由刘波担任。
2、抢救组:由苏敏芳任组长,黄果平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贺锡泉任组长,凌兴伟及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交通运输组:由任代伟任组长,余宏建等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组:由徐文昌任组长,财政所、民政办、经管站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急救中心。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镇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镇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电话:0731-8470018
乌山镇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