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加强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简称乳制品许可重新审核)工作会议,对乳制品许可重新审核工作的进度和完成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决定派出25个督导组对全国乳制品许可重新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包括对企业检验能力进行现场验证)。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局乳制品许可重新审核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加强对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的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审查组在进行现场核查时要通过盲样检测,对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进行现场验证。
2、各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要对审查组携带的带有编号的三聚氰胺盲样进行现场测试,记录检测数据。末次会前提交检测结果,由审查组记录在相应的《乳制品企业检验能力工作记录表》或《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检验能力工作记录表》。
3、审查组自行采集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同一生产日期、同一批号、同一规格的三个独立包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由企业实验室取其中一个包装样品进行维生素A、维生素E、钙、碘等4项规定项目的检测,记录检测数据。末次会前提交钙、碘的检测结果,由审查组记录在相应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检验能力工作记录表》。维生素A、维生素E等2项规定项目的检测结果2日内同时报市局食品处、审查中心,逾期不报以不合格论处。第二个包装样品交付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五十八站进行规定项目的检测。第三个包装样品交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进行规定项目检测。相关检测机构应在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同时报市局食品处、审查中心。
4、市质监局组织对已审查完毕的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证前抽查,相关企业需在4小时内完成三聚氰胺、钙的检测,需在2日内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维生素A、维生素E、碘的等3项规定项目的检测结果同时报市局食品处、审查中心,逾期不报以不合格论处。
5、市质监局委托相关检测机构提供备检盲样,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盲样检测的保密工作,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6、对于现场验证不合格的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处理。
7、市质监局指定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完成验证数据的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1、 乳制品企业检验能力工作记录表.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