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省饲料兽药监察所:
为加强饲料、兽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养殖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省农业厅今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饲料、兽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海南省2011年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及《海南省2011年兽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市县及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农业厅下达的各类产品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各项监测工作。
二、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要从抽检程序、操作规范及检测方法等技术层面上加强对市县抽样监测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监测技术投入,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并负责全省各类抽检产品的接样、检测、结果分析及按时做好总结材料上报工作。
三、对抽检监测不合格的各类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在完成异议处理后,我厅将进行通报,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查处工作。
附件:1. 海南省2011年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doc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