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7 13:21:04  来源: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1393
核心提示:  江苏是全国油菜生产大省,也是食用油的加工、消费大省。促进我省油料生产特别是油菜生产发展,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促进我省油料生产发展作如下通知。
发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7〕144号
发布日期 2007-11-28 生效日期 2007-1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是全国油菜生产大省,也是食用油的加工、消费大省。促进我省油料生产特别是油菜生产发展,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促进我省油料生产发展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目标任务
 
  我省油料生产和供给要坚持立足国内,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市场需求。发展油料生产要避免与粮、棉争地,重点主攻单产,适度恢复面积,优化品质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大力培育苏南、苏中、沿淮"双低"油菜产业带以及苏中、苏北花生优势产区。到2010年,全省油料总产增长14%以上。
 
  二、认真落实油料生产扶持政策
 
  (一)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从今年秋播开始,国家决定在长江流域优势区域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和麦油轮作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兑现落实政策。
 
  (二)对油料生产大县实行奖励。为调动主产区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对油料生产大县(市、区)予以奖励。
 
  (三)开展油料作物保险工作。从2008年开始,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降低油料生产风险,稳定农民种植收益。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户投保。
 
  (四)大力提高油料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油料基地建设,认真实施国家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全面提高油料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产销衔接,鼓励和引导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加强油脂产品的深度开发,提高油料的综合效益。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油料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快推进油料生产科技进步
 
  (一)加快油料品种创新与推广。加强油料种质资源库和油料作物育种技术平台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多抗新品种培育,推进优质油料新品种繁育及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通过良种补贴,加大油料新品种推广力度,各县(市、区)要明确"双低"油菜主体推广品种,加强种子市场管理,杜绝品种"多乱杂"现象,充分发挥优质新品种的增产潜力。
 
  (二)加快油料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加强油料高产、优质、高效生产技术体系研究,加强相关配套技术集成创新。积极推广油菜轻简栽培、花生地膜覆盖等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品种和技术增产提质潜力。组织开展油料生产科技综合展示区建设,建立一批亩产180公斤以上的优质高产生产基地,带动全省油料单产水平稳步提高。
 
  (三)加快油菜生产新机械研发与推广。提高油菜机械化水平是稳定发展油菜生产、提高油菜生产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加强油菜播种、收获机械引进和研发,选择适宜的收获机型。适当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培育推广适宜机械化收获的品种类型,研究适合油菜机械化收获的株型结构和配套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支持发展油料生产机械化,推进重点油菜产区全程机械化试点工作。
 
  四、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油料生产能力,保证市场供应。鼓励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周转储备,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承储企业和承储数量,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市场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三)充分利用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省内油脂和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支持油料主产区设立期货交割仓库,面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和农民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农民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四)控制油料转化项目。贯彻实施国家扶持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相关产业政策,坚持食用优先,严格控制油菜转化生物柴油项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促进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供销工作。要加强政策引导,稳定增加油料播种面积。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统一油料产品标识。对要求列入标识目录内的油料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市场调节和监管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组织调运工作,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54) 法规动态 (227)
法规解读 (2958)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