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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市场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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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6 10:11:50  来源: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67
核心提示: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通知及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市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9-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处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通知及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市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在当前正处于处置三鹿奶粉污染事件的特殊时期,更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加大督促和查处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我市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是抓住重点,加强检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食品方面,各市区食安委要积极做好节日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要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酒类、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休闲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品种为重点,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药品方面,各市区局、机关相关处室要结合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情况,节前对涉药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高风险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的监督抽验,突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医用氧、生化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控,预防和杜绝重大药害事件发生;节日期间要开展市场巡查,加强对辖区内零售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药师上岗、处方药销售等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苏州作为著名旅游城市、节日期间游客量大的实际,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商店、药店等经营单位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游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宣传,做好应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查岗制度,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市区局主要领导、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离开辖区的,要报请市局主要领导同意,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向投诉者反馈。

节后,请各市区局迅速将节日期间市场检查情况汇总报市局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检查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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