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江苏省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沟通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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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苏食安办(201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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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1-26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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