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咸政办发〔2010〕192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咸政办发〔2010〕19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02 10:54:30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7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咸政办发〔2010〕192号
发布日期 2010-12-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12月25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问题乳粉清查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将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及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时限延长至2011年1月15日,这是最后期限,时间紧迫。庄长兴市长在省政府会议结束后,强调民以食为天,要把这个天大的事情办好,不能出问题。近年来,经过连续不断地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全方位扎实认真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改进,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状况不容盲目乐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松懈、心存侥幸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和督导力度,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工作件件是大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过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认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使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建立起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过问,把食品安全工作挂在心上、拿在手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靠前指挥协调矛盾,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不包、不盖,坚持清除一切隐患。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把食品安全整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监管部门要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对未完成整顿任务的区域和环节要加大整顿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地沟油”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要增加监督检查的密度和频次,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要严查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可能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和可疑线索,加强对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大排查深挖力度,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鼓励和督促藏有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主动上缴,将清查清缴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确保责任可倒查、追责能到位。农业部门要把生鲜乳整治、饲料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突击排查上,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资料,生产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再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的排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工商部门要把重点放在督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对无证食品点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净化食品市场。同时要加大市场巡检力度,使问题乳粉无处藏身。食药监管部门要把好饮食卫生安全关,把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严查“地沟油”,规范食品加工操作,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餐桌饮食安全。商务部门要把好畜禽定点屠宰关,严格屠宰操作规程,加强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禁屠宰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等畜产品流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总之,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宁严勿宽。要认真做好涉案问题的司法处理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故意违法的企业,必须使其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
 
  四、搞好宣传,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没有群众性就没有经常性。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最好办法是让人民群众都参与进来,共同监督政府、监督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督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让社会和广大群众知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成效,通过宣传报导开展的大量工作、曝光一切不法行为、反映公众对整顿工作的支持和客观评价、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公布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迅速、妥善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和案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和推诿,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
 
  近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问题乳粉清缴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一次重点督查,此项工作与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请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监管部门将对本通知的落实情况于2011年1月13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薛继增 33550820
 
  邮箱:xywsjd001@126.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地区: 陕西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