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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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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2-03 01:58:4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154
核心提示: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你单位组织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报批稿,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为山东
发布单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鲁质监标发〔2010〕268号
发布日期 2010-11-22 生效日期 2010-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单位组织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报批稿,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为山东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其名称、编号如下:

  DB37/T 1241-2010 (代替DB37/T 1241-2009)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

  以上标准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原文件下载:   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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