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丹鳖胶囊”转正标准编号为YBZ01332004-2008Z。现申报单位提出【处方】项下有误。经我委核查,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桂枝的处方量应为43g。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总后药品检验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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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药典中发〔2009〕3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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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9-10-12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丹鳖胶囊”转正标准编号为YBZ01332004-2008Z。现申报单位提出【处方】项下有误。经我委核查,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桂枝的处方量应为43g。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总后药品检验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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