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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穗食药监办〔2009〕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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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03 09:27:30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33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和第10届亚洲残运会(以下简称“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任务,构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监管整体水平,保障各项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暨赛时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办 [2008]1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推进亚运会筹办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123号),以及亚组委的工作要求,制定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穗食药监办〔2009〕103号
发布日期 2009-03-03 生效日期 2009-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全面落实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和第10届亚洲残运会(以下简称“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任务,构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监管整体水平,保障各项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暨赛时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办 [2008]1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推进亚运会筹办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123号),以及亚组委的工作要求,制定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进程安排,健全和完善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赛前全面完成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赛事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赛时全力以赴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各项赛事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保障区域和保障对象

  本方案保障区域包括:亚运场馆周边和城市重点区域商业、餐饮业、旅店业等消费环境,以及亚运食品药品服务单位和亚运产品供应单位。亚运食品药品服务单位指为广州2010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餐饮用药服务的服务商、供应商、食品定点供应企业、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企业(基地)、药品供应企业和物流储存运输企业等。

  本方案保障对象包括:参与亚运赛事的运动员及随队官员、技术官员、媒体人员、OCA贵宾及其他贵宾、赞助商及其客人、工作人员、志愿者及观众。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在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个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专责小组的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至2010年亚残运会结束后即自行撤销。

  (一)办公室

  主  任:    姚建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林勇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    华新芳(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副部长)

  胡丙杰(亚组委医疗卫生部副部长)

  王  凡(市整规办专职副主任)

  陈胤瑜(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郭伟光(市经贸委副主任)

  骆振辉(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洪强(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小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  柳(市环保局副局长)

  庄振东(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曙彪(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小颖(广州海关副关长)

  伍任初(市爱卫办副主任)

  成  员:    陈思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长)

  梁  迅(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处长)

  黄  蓓(亚组委医疗卫生部副处长)

  蔡  纯(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

  李亦峰(市经贸委专卖办主任)

  彭国安(市公安局处长)

  袁  彬(市农业局处长)

  赵守能(市卫生局处长)

  张治明(市环保局调研员)

  张伟建(市工商局处长)

  李红兵(市质监局处长)

  李建军(广州海关副处长)

  林少鹏(市爱卫办副处长)

  郭光前(市出租屋管理办处长)

  职  责:负责贯彻落实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全面部署亚运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向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的运行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保障亚运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赛事筹备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赛时运行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的监控检测以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

  (二)食盐和酒类质量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经贸委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经贸委确定

  成员:待定(由市经贸委确定)

  职  责:负责对供应亚运会、亚残运会的食盐和酒类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市酒类检测中心,及时开展酒类市场抽检和质量监控,协调市盐业公司,开展食盐质量监控等;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商业、餐饮业、旅店业等消费环境的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整治工作和亚运期间本环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调查处理。

  (三)食品安全检测专责小组

  组  长:市质监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质监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组成)

  职  责:牵头组织制定亚运食品质量安全及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工作方案和标准体系;组织落实亚运食品质量安全及食源性兴奋剂检测机构;组织实施供亚运食品的专项检测和食源性兴奋剂检测;落实亚运食品专项抽检及食源性兴奋剂检测的经费。

  (四)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农业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农业局确定)

  职  责:负责制定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制定供亚运食用农产品检测标准;负责对本地定点供应亚运食品的种植、养殖基地监管检测;负责对供亚运食用农产品和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管检测;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整治工作。负责亚运期间本环节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五)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质监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质监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质监局确定)

  职  责:负责制定生产环节食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制定供亚运食品产品检测标准;负责对本地定点供应亚运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检测;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整治工作。负责亚运期间本环节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六)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工商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工商局确定

  成  员:由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制定流通环节食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负责对本地流通环节供亚运食品产品的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测;负责本地供亚运牲畜屠宰场(厂)、交易市场、流通企业的监管;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整治工作。负责亚运期间本环节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调查处理。

  (七)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卫生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卫生局确定)

  职  责:负责制定餐饮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制定供亚运食品检测标准;负责对亚运接待和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保障;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亚运场馆内、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负责亚运期间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和调查处理以及应急工作。

  (八)进口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定)

  职  责:负责制定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供亚运的进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负责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供亚运的进口食品的监管检测;负责亚运期间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供亚运进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以及调查处理。

  (九)药品安全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

  职  责:负责制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开展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保障亚运期间药品质量安全可靠;协助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十)食品药品安全保卫专责小组

  组  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公安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公安局确定)

  职责:负责制定涉及亚运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供亚运食品产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监督指导亚运食品服务单位制定和落实安保工作措施;协助防控和处置亚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突发事故。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专责小组

  组  长:市环保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由市环保局确定

  成  员:待定(由市环保局确定)

  职责:负责本地供亚运食品生产企业(基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基地)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防控和处置亚运期间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突发事故。

  (十二)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专责小组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相应成立本区(县级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牵头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集贸市场以及重点区域的商业、旅游、“五小”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集区的人员利用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工作进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制订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

  各专责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报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组办公室备案。

  (二)赛前筹备阶段(2009年4月至12月)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建成符合亚运会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完成亚运食品服务单位的遴选工作,确定亚运接待单位资格、集中供餐单位和定点供应企业;完成对涉及亚运会的重点接待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供应风险分析研究,确定主要风险因素,建立防范措施,并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检验保障方案的有效性,提高实战能力;组建各场馆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组,编制工作方案,开展教育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对亚运城、比赛场馆、指定接待酒店以及周边“五小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整治。

  (三)运行测试阶段(2010年1月至8月)

  加强对亚运场馆、接待酒店的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亚运相关餐饮单位、竞赛场馆和官方接待酒店等单位和本市居民主要消费食品种类的食源性致病菌进行监测。确保进入赛时运行阶段前所有亚运场馆内餐饮单位、亚运餐饮服务商、官方接待饭店力争达到餐饮卫生量化分级A级。对所有场馆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厨师、部门主管、场馆餐饮经理以及外籍餐饮服务人员的进行卫生知识强化培训,完成亚运餐饮服务全部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科学制定亚运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亚运竞赛场馆、重要非竞赛场馆、官方接待酒店及亚运定点医院等亚运相关重要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预警。全力配合做好亚运测试赛的相关工作。

  (四)准备就绪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4日)

  使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工作达到亚运会赛时运行的要求。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指挥系统正常运行,亚运村、各场馆、官方接待酒店等驻点监管人员全部到位,专兼职应急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备班制度,并随时候命。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监控和餐饮加工过程的监督,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卫生。

  (五)赛时运行阶段(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2月30日)

  根据亚运赛事安排,全面开展亚运场馆内、外及周边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防范赛时运行中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各项亚运赛事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广州2010亚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各项保障措施。要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制定和执行各种工作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指挥体系、运行体系和应急体系良性运转。

  (二)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各级各环节监管责任。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要坚持“以场馆为基础,以赛事为中心,以属地为保障”的原则,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牵头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做好各监管环节间的衔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供亚运食品药品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关,消除一切可能影响供亚运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的潜在隐患。

  (三)主动协调,全力确保外地供广州2010亚运会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级、外地对口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取得上级和外地政府部门的支持,由产品实际生产加工地所在省、市监管部门对其进行驻点监管,确保外地供广州2010亚运会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经费,充分满足人力物力需求。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经费预算,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确保能够满足亚运会监督抽检、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设备、物资和办公用房需要。承担供亚运食品药品检测任务的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亚运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潜在影响降至最低。

  (六)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实行保障工作专责小组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及时通传工作情况。各保障专责小组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设立固定的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实施亚运城市行动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利用现有信息报送系统与亚运信息报送系统,按照规定内容每周(赛时为每日)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紧急事件随时上报,确保赛事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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