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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意见(农市发〔201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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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03 09:23:53  浏览次数:1881
核心提示: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改善市场流通条件等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蔬菜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组织贯彻落实。为此,农业部提出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意见。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市发〔2010〕9 号
发布日期 2010-09-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 农牧、农村经济)、畜牧、渔业厅( 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改善市场流通条件等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蔬菜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组织贯彻落实。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蔬菜生产供应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出台了包括“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蔬菜产业不断发展,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但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快速推进,蔬菜产销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是一项关系重大的民生工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蔬菜产业布局,提高生产水平,稳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更好地增强市场稳定供应能力,丰富上市品种,满足不同需求,稳定消费预期;有利于为中央宏观调控决策部署营造更好的政策措施落实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全局的高度,切实做好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工作。

  二、千方百计促进蔬菜生产稳定发展

  保障蔬菜供应首先要抓好蔬菜生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发展大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切实加强大城市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千方百计稳定蔬菜播种面积,重点发展设施蔬菜,稳步提高叶菜类和高档蔬菜的自给率。二是加强优势区域蔬菜基地建设。整合和争取资金,重点搞好“华南冬春蔬菜区、长江上中游冬春蔬菜区、黄土高原夏秋蔬菜区、云贵高原夏秋蔬菜区、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区”等五大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大田间设施、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冷链系统投入,把五大区域建成能够辐射全国、调剂市场、周年供应的大型蔬菜基地,使其生产供应能力达到全国的60%以上。三是加强蔬菜良种培育和推广。通过“种子工程”、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和蔬菜行业科技项目,支持蔬菜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白菜、黄瓜、甘蓝、西红柿等大宗蔬菜品种培育和技术研发,切实提高蔬菜品种自主创新和良种繁育能力,加快集约化育苗场建设,提高优质蔬菜种苗应急供应能力。四是加大蔬菜标准园创建力度。“十二五”末,将标准园创建活动覆盖全国蔬菜主产县,建成蔬菜标准园1000个。标准园创建重点推广优良品种、生态栽培、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和效益水平,示范带动蔬菜生产向标准化、专业化和规模化转变。

  三、下大力气抓好蔬菜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关系重大,务必下大力气把各项措施抓紧抓细,落到实处。一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加快高毒农药淘汰步伐,支持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使用,推行农药分类管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和农药经销登记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滥用农药问题。三是以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为重点,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步伐,大力推动标准化实施示范,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加大蔬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保护力度。四是加快建立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大城市郊区和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要率先实行蔬菜生产档案记录,推行包装标识上市。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评估与监测,全面摸排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在蔬菜生产基地县基本建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体系。

  四、积极引导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

  促进蔬菜生产方式转变重点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蔬菜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程度。一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在蔬菜主产区,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因地制宜,积极引导菜农联合起来建立蔬菜生产合作社,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蔬菜示范社。二是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对合作社建设仓储、冷藏、加工设施以及购置质量检测与冷链运输设备、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等给予扶持,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体系。三是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批合作社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蔬菜生产经营人才培训,帮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增强对菜农的凝聚力,逐步构建蔬菜产业发展的自律机制,以适当形式对优秀蔬菜专业合作社及带头人给予表彰。四是全面推广“农超对接”营销模式,积极开展合作社与农资生产企业、高校食堂、龙头企业对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合作社在城市建立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创新蔬菜产销模式,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强菜农在市场经销中的话语权。

  五、多措并举搞好产销对接

  适应蔬菜生产消费布局出现的新变化,必须搞好产销衔接,密切产销联系,促进蔬菜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产销信息监测与服务,尽快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对蔬菜主产区生产情况调度监测全覆盖、对大城市重点批发市场交易与价格情况监测全覆盖、对象海南岛等重点蔬菜生产集中区的产销信息服务全覆盖。主动做好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和消费预期,加强网情舆情监测,及时处置不实信息。二是加快完善蔬菜市场体系,“十二五”期间要在全面推进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同时,优先在“南菜北运”、“西菜东调”主产区和京广、京沪沿线产销衔接重要结点,培育建成一批影响力大的蔬菜批发市场,提升蔬菜市场调节能力。配合交通等部门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蔬菜跨区域调运。三是积极组织产销对接,密切产销合作关系,办好农业会展,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应急促销,帮助解决好卖难、买难问题。四是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蔬菜龙头企业和产品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打造一批蔬菜产业发展集团,提升蔬菜产业素质和市场开拓能力。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

  当前,秋冬农业生产陆续展开,各地农业部门在组织抓好粮油等生产的同时,还要统筹谋划好蔬菜和其他“菜篮子”产品生产,南方要充分利用冬闲田增加蔬菜种植,北方要及早做好设施蔬菜生产各项准备,要注重发展抗灾能力强的日光温室,尤其要尽快组织对前期因灾损毁的菜地、温室大棚以及畜禽圈舍、鱼塘网箱等进行修复重建,调剂供应恢复生产急需的种子种苗等,切实做好秋季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畜禽生产稳定发展。要加强对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查,总结推广经验,稳步推进发展,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全国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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