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促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流通网络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 商务部2003年14号公告)有关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制定了《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附件: 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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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13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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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4-05-31 | 生效日期 | 2004-05-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为了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促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流通网络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 商务部2003年14号公告)有关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制定了《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附件: 绿色市场认证实施规则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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