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对辖区内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认真填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到卫生部网站科技教育页面下载)。
二、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调查表报送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zmy.1988@yahoo.com.cn。
三、联系方式
卫生部科教司:周明元
联系电话:010-68792224
传 真:010-68792234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