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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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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28 18:05:5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998
核心提示: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修订了《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商请你单位研提意见,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国际合作处。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8 截止日期 2020-08-2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修订了《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商请你单位研提意见,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刘  栋  陈国胜
 
    电  话:010-59193268,59191403
 
    邮  箱:xmjwjch@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兽药管理 设置 农业 实验室 动物防疫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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