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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牛肉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食品流通〔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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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4-03 15:05:01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3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注水牛肉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牛肉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办食品流通〔2015〕3号
发布日期 2015-03-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5/03/5672834.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注水牛肉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牛肉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底至4月底。
 
  二、检查重点
 
  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和牛肉专营店为重点,重点检查牛肉经营者是否存在购进、销售注水牛肉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来源不明的牛肉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病死牛肉,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牛肉和不合格牛肉等违法经营行为。
 
  各地要督促牛肉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强化索证索票,重点排查牛肉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潜规则问题,排查不守法、不诚信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要加强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检查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执法无空白、监管无盲区,实现整治一个品种、规范一个行业目标。
 
  (二)加强执法,突出成效。各地要依托投诉举报网络,借助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消除牛肉市场安全隐患,并依法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牛肉行为。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地要按照总局与农业部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加强与农业(畜牧)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本地协作机制,强化分工配合,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请各地在5月6日前将牛肉市场检查情况和报表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联系电话:0791-88555372。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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