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进货查验。经营者采购肉品时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货票据等凭证,采购的猪肉及其产品应当随附“两证一报告”。销售过程中,肉品不得脱离所需温度环境,加大对肉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
为切实加强市场销售进口畜禽肉质量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场销售进口畜禽肉质量安全监管的通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猪肉等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我国种猪和商品猪采用相同的养殖模式,不存在因养殖方式差异导致质量安全水平差异的问题。种猪及晚阉猪肉不属于病害肉,农业部门未发现在质量安全方面与普通猪肉有明显区别。
有关省市在监督抽检及专项监测中发现部分地区市场、超市、门店、餐馆经营的牛、羊肉(包含牛、羊内脏产品)中含有“瘦肉精”。为进一步规范牛、羊肉销售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现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的通知。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案件来看,肉及肉制品违法经营行为明显增加。同时,天气转暖后因保存不当而导致肉类腐败变质的风险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带来了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消费者肉类食用安全,遏制销售环节肉及肉制品违法经营行为,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熟肉制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9日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及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对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统计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畜禽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商务部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肉馅加工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食品安全,现就规范生鲜肉类经营者加工肉馅销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