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肉牛屠宰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牛肉产品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在全区开展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为规范本市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的规定,现就牛、羊定点屠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52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牧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将统一组建河南省畜禽屠宰行业专家库。为加强专家库管理,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家畜屠宰管理,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应,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为推进全省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制定了《河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3—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规范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为加快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根据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畜禽检疫工作,方便畜禽产品流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西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8月1日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牛羊屠宰管理,规范牛羊屠宰行为,促进牛羊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牛羊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