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6〕152号)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新食药监食〔2017〕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省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2017〕10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豫食药监办食生〔2017〕98号),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部署。
2017年7月2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建立HACCP体系推进会议,全区35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建立HACCP体系承诺书》,现发布关于做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建立HACCP体系承诺企业指导帮助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强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首负责任的有效落实,防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食品企业法定义务,是保障食品安全之根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相关工作部署,逐步提高我省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现就进一步监督推动我省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为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省局于5月25日印发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
黑龙江省是乳业大省,做好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民族振兴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是企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首负责任的有效落实,防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结合我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现将《天津市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夏季是饮料生产销售的旺季,部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容易因超负荷生产或管理不严导致饮料产品质量问题。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现将有关要求予以强调。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关于落实吉林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
为夯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基础,近日,省食品监督所印发《安徽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