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关于加大力度扶持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
《常州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更好地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就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有关举措》(商贸函〔2023〕59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0号),加快培育跨境电商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政办发〔2023〕39号)的相关指导意见,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3〕13号)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为鼓励平台企业积极发挥赋能带动作用,支持企业进一步拓展网络自营销售渠道,引导电商服务企业加大对相关企业扶持力度,对2024年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32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措施》(粤商务电函〔2023〕93号),促进广州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特制定本措施。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跨境电商和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聚焦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南通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苏省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现将《青海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和《云南省“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作用,推动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为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基地的集聚产业作用,推动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现将《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根据《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24号)、《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沪商电商〔2021〕99号)、《关于促进本市直播电商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商电商〔2020〕30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现将《郑州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郑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郑州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宜宾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