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食品标签上营养素的规定(1)
1、是否所有的食品标签上都要标注"营养素"这一项?
自1994年5月8日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绝大多数食品标签都应注明营养素的内容,要求字体及整体布局清楚、明显,但也有特殊规定,具体强制性规定详见有关规定。与本册中列举的例子不同的是:(1)不仅限于Helvetica字体,只要能达到清楚的字体都可使用;(2)"营养素"这一标题必须使用该栏目的最大字号,例如必须大于8点、小于13点;(3)分隔营养素标签中心内容的三条线不需加粗。
下面列出了可免标营养素标签或有特殊规定的食品类别;如果需要作出某些营养标注或提供营养信息,则下面加星号的食品包装上应标明营养素标签:
免标的情况
· 小型企业生产的食品
·供餐馆或供家庭即食的食品
·从产地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熟食、烤面包及糖果蜜饯类食品
·未提供重要营养物质的食品,如速溶咖啡(原味、无糖型)及大多数调味品
·婴儿及不足4岁的婴幼儿食品配方(该类食品的标签应做修改)
·膳食补充剂(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医用食品
·零售前再进一步加工或包装的食品
·新鲜食品及海产品(可自愿以货架标注、标记及广告等恰当形式标注合理的营养标签)
·单独包装的鱼或野生动物肉(含量在3盎司以上的)则标注;若它们按传统风味加工,可免于标注营养素标签。
·鸡蛋箱(将营养信息标于盖内或插板上)
·多个小包装的总包装上注明"此包装标签限非零售使用",而在单品外包装上应注明必要的标签内容。
·自助食品需将营养素内容标于明显处的布告或摆放的容器上
·免费赠送给消费者的食品(非卖食品):赠品不需标注"营养素"内容,除非
赠品日后再出售(法律只适用于"提供出售的食品")
·野生动物肉可提供有用的营养信息或按有关规定标注,但必须遵守相应规定。
2、是否允许在食品标签上注明营养名称?
食品药品管理局认定凡在包装正面或其它面标注的"营养素"一栏应是与营养有关的内容、要求,而且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
3、"营养素"标签应标于包装何处?
"营养素"一栏可与成份表、名称与地址(指生产商、包装商、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共同标于主展示面。此三栏也可标于信息面(指紧挨主展示面的右侧面,若此面无空处,则在紧挨其右侧面标)。如果在主展示面和信息面均无处可标,可将"营养素"标于消费者可视的任一面。
4、对"营养素"一栏最小字号及版式设计的要求是什么?
整个"营养素"栏应设计得合理、紧凑、清楚,具体规定详见有关规定。
A.整体
该栏用黑色或其它同一颜色的字标注在白色或非彩色背景上。
B.字体和字号
1、使用6点或更大的Helvetica黑体字或者是Helvetica常规字体。有时为了格式和排版的需要,将字体压缩4个点(过于紧凑会降低清晰度)。
2、主要营养素名称及其日摄入值(%)用8点Helvetica黑体("%"用Helvetica常规字体标注)。
3、"营养素"三个字使用Franklin Gothic Heavy或Helvetica黑体字,并与标签左右两侧对齐。
4、"小包装含量"、"每个大包装内的小包装数"用8点Helvetica常规字体,开头字母大1点字。
5、表格项目部分(如"每份小包装数量")用6点Helvetica黑体字。
6、各营养素的含量数值(如"1克")和非主要营养素名称用8点Helvetica常规字体,开头字母大4点字。
7、维生素和矿物质用8点Helvetica常规字体,开头字母大4点字,以10点距离分隔各词。
8、维生素和矿物质栏下的内容用6点Helvetica常规字体,开头字母大1点字。
C.分界线
1、大项目之间用7点粗的分界线划分,"卡路里"一项用3点粗的线与其它部分划分。
2、各类营养素之间用细线或1/4点粗的线划分,下行字母不得触线,整个营养素标签的上半部内容的各行字体要与上下分界线各相距2点,下半部(脚注)的字体与上下分界线各相距1点。
D.边线及文字
标签的所有内容用1/2点粗的线封闭,附加文字用3点黑体字。
5、如果常规"营养素"标签(如排列成竖式)无充足位置可标怎么办?
一般包装供标签标注的有40平方英寸大小,若按常规性标注内容放不开,可采取并排的方式,也就是将营养素标签内容的后半部分(维生素和矿物质后面的内容)移放在原标签的右侧,用线分开。如果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内容过多、标不开,也可放在右侧,用线与下面的脚注内容区分开。
同样,若包装物的纵向长度不长(如只有3英寸)、不能满足标注,则可以横向标注。
6、是否需要在"卡路里"一栏分别注明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每克含9、4、4卡的热量?
不用,此项可任意选择。